中国义乌网10月10日讯(记者 楼雅琪)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规范开展,更好地评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义乌市司法局准备了3个月,引入第三方力量,创新开发了“公共法律服务指数”评估体系。
中国义乌网记者从义乌司法局了解到,“公共法律服务指数”是衡量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情况的主客观指标数值。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数评价体系,运用多元统计手段,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程和成效进行定量描述和定性分析,客观反映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水平。
指数总分为100分,由进程指数、成效指数、满意度评价指数三个分层指数构成,涵盖全市14个镇街、28项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调查测算数据,并分别按照3:6:1的权重进行折算,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情况进行定量描述和定性分析,客观反映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水平。
一是进程指数。权重分30分,分为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工作机制建设三个指标。实体平台建设指标,主要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机构、工作运行、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典型培育等内容进行评价;网络平台建设指标,主要对司法行政专网建设、综合管理平台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应用、公共法律服务触摸屏使用及维护等内容进行测评;工作机制建设指标,要求建立健全登记备查、需求分析、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进行调研,收集群众意见,开展分析研判,并形成评价指标。
二是工作成效指数。权重分60分,由基础工作及工作力度两个指标组成,侧重衡量和体现各司法所人员的工作强度、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其中司法行政各项基础工作开展情况评价占成效指数的三分之二计40分,侧重衡量各司法所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工作力度指标占成效指数的三分之一计20分,根据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人均工作量,并按标准转化为工作力度指标值,对各项工作运行成效进行评估。
三是群众满意度评价指数。权重分10分,采取填写测评卡、回访群众、分析投诉办理情况等方式进行,由享受服务的个人或单位对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进行评价,重点围绕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业务技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展开,形成满意度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