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13日讯(义乌商报特约记者 楼剑平)多次催讨欠款无果,干脆把欠债人带至宾馆“最后通牒”。可是事与愿违,不但没有要回钱,还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10月10日,义乌某工地包工头鲁某等3人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500元。
鲁某是重庆奉节人,45岁。为了承包工程,去年5月,鲁某结识了东阳的“总包头”徐某。当月,徐某在江苏承包了一个物流工程的建筑项目,并把其中的水电项目外包给鲁某,收了鲁某的30万元工程保证金,又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鲁某借了8万元。
因为一些审批手续上的问题,工程被搁置了,徐某被该工程套进去不少钱,所以没有能力立即归还鲁某的38万元。鲁某多次催讨,徐某总以“过几天就给你”应付。后来再碰到鲁某要钱,徐某便干脆说“没钱还”,一口回绝。鲁某以“合同诈骗”为由向江苏警方报案,但因找不到徐某,一直拖着。
时至今年,鲁某在义乌揽了工程的活,并一直寻找徐某。10月9日早上,鲁某得到徐某在诸暨出现的消息,便叫上工地上的两名工人,驱车赶往诸暨城区一家宾馆,将正与他人谈生意的徐某强行拉到车上,对徐某说“今天必须还钱”,直接摊牌。
在回义乌途中,鲁某接到徐某妻子的电话,才知她已报警,说她丈夫被绑架。鲁某一听有点害怕,就让徐某在电话里跟诸暨警方表示“我是自愿跟他们走的”。在高速公路诸暨服务区内,鲁某又威逼徐某写下包含“自愿上车”、“保证还钱”等内容的两份书面材料。
随后,鲁某等人将徐某带至义乌银海一区某宾馆,让徐某联系他人借钱还债,钱不还清不得离开。徐妻也追赶而至,经当面协商和筹款无果,于10月10日0时25分向福田派出所报警求助。徐某很快被警方解救,鲁某等人被传唤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