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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带头自拆 凤凰社区破解老小区违建难题

发布时间: 2015-10-14 09:14:02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王婷

  10月12日,凤凰社区工作人员对金苑小区违建进行拆除。

  稠江街道凤凰社区的方炳根,在金苑小区已经住了18个年头。12年前,住在一楼的他家里遭了好几次贼,损失了8万多元。为此,方炳根在庭院内搭起了防盗棚。

  今年9月28日,方炳根接到了社区的防盗棚自行拆除通知书,这着实让他犯了难:“没了防盗棚,安全就成了个大问题。尤其是我们小区靠近人力资源市场,附近人员比较复杂。”尽管如此,方炳根还是在国庆期间自己拆除了防盗棚。

  问他为什么?方炳根一脸坚定地说:“迟早要拆,不如自拆。响应政府号召,这是我应该做的。”

  凤凰社区辖区内的香山小区、金苑小区、鹏城小区,都是老旧小区。这些小区由于建造时间较早,受当时工程设计、材料工艺、建设标准等因素限制,先天不足,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违建情况十分普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5年前,这些小区属于经济开发区地块。当时,业主们提出在庭院内盖棚、建车库,是经过开发区同意的,有部分业主还以这名义补交了一笔土地出让金。”凤凰社区负责人贝旭弟说,对于要拆除辖区内违建的事,街道和社区都感到为难。但自我市深化“三改一拆”百日攻坚行动以来,为创建“无违建社区”,稠江街道考虑再三,下定决心要予以统一拆除。

  然而,面广量大,凤凰社区违建户多达400多户,违建面积1万多平方米,想要拆除,并非易事。下发拆除通知书后,街道“三改一拆”办和社区居委会就不断有前来咨询、说情、理论的业主。对此,稠江街道积极讲法理、道原因,做业主思想工作。

  针对业主提出的土地出让金一事,街道给出了法律依据:“即使交了土地出让金,只能说明土地是合法的,但只能做庭院用,而不可将庭院改做房屋用。”同时,鼓励党员干部自拆,支持“三改一拆”工作,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拆违工作,不说、不做不利于拆违的话和事;带头做好亲戚朋友工作,不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带头拆除违法建筑,不拖拆违的后腿。“创先争优做表率,主动带头拆违建。”党员干部的一颗公心,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其他居民。

  在此基础上,社区内违建户们纷纷“动”了起来。仅金苑小区,主动拆除的居民就达30%左右。为了更好地推进拆违工作,街道先后两次召开协调会,制定拆除方案,统一拆除标准。“只要拆得公平公正,大多数老百姓都会顾全大局的。”贝旭弟说,街道专门制定了拆除顺序,占地的、有钢棚结构的先拆,砖混结构与楼顶的后拆。对于庭院里面有隔墙的,也予以统一拆除。

  香山小区已被列入老小区改造,是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目前工程已进场施工。因此,香山小区成为了第一批拆除对象。9月中旬,稠江街道调动了100多人,用一个星期时间,拆除了香山小区内所有违法建筑。

  从10月12日开始,稠江街道将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对金苑小区、鹏城一区、鹏城二区的违建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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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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