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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老手销售假冒首饰 被江西来的老婆婆看穿

发布时间: 2015-10-28 09:52:04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盛金兔

  日前,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一家销售假冒侵权千足金耳钉吊坠的黄金珠宝商行罚款1.6万元。接到处罚决定书时,老板朱某追悔莫及。

  朱某是义乌人。1998年3月初,18岁的他就在义乌工人西路做起了黄金饰品加工和零售生意,当时整个城区只有10家左右黄金饰品和珠宝商店。到2010年初,义乌城区已有上百家黄金珠宝商行,而朱某也从一个个体工商户变成了私企老板。

  去年10月15日,朱某向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注册成立了一家珠宝公司,核准经营范围为:珠宝首饰、钻石、翡翠工艺品、手表、黄金制品批发零售等。然而,近年来义乌城区的黄金饰品珠宝类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加之店面房租和员工工资等成本猛涨,朱某并没赚到多少钱,于是动起了歪心思。

  5月15日,经朋友介绍,朱某从深圳购进8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千足金镶嵌耳钉,千足金吊坠一个,共计进货款5752.75元。购进这些假冒侵权饰品后,朱某也害怕被执法人员发现,放在柜台上遮遮掩掩,还嘱咐店员销售时要十分小心。

  前不久,一对来自江西宜丰的婆媳到朱某的珠宝商行。媳妇看到玻璃柜边角上的一对千足金耳钉两边镶嵌有国际名牌的商标图案,非常喜欢,当即让店员拿出来看看。“这对耳钉是国际品牌,零售价为1845元。”店员一边拿出千足金耳钉,一边说。

  媳妇看过后,决定买下,然而婆婆不同意。原来,婆婆在头一天上午逛街时,曾在一家大型黄金饰品商场看过这种耳钉,虽然价格基本相同,但朱某销售的耳钉色泽不鲜亮,商标图案比较粗糙,成色度差距很大。眼看煮熟的鸭子飞了,店员十分生气,责怪婆媳俩是寻开心。

  面对指责,这对婆媳没有生气,离开珠宝商行后,直接找到义乌稠城市场监管所,举报这家珠宝商行涉嫌销售假冒侵权的黄金饰品。

  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珠宝商行,当场查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千足金镶嵌耳钉8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千足金吊坠一个。之后,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将这些商品拍照后寄送某国际品牌上海总部鉴定。经检验,该国际品牌上海总部认定这些黄金饰品为假冒产品。

  7月12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向朱某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朱某在法定时间内没有提出申辩和陈述。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朱某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毀违法的在案侵权商品,同时处以1.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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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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