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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疏结合,建立出租房长效管理机制

义乌创新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 2015-10-28 09:52:04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志坚 通讯员 陈文青

  昨天,义乌消防支队联合义乌市安监局、公安局流管办、大陈派出所、大陈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在大陈镇举办农村出租房东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有200余名房东及二手房东参会。

  “房屋出租人要以原设计的房屋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培训会上,义乌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结合近年来义乌发生的典型消防案例,讲解房屋出租人在消防安全上的管理义务、出租房屋消防设施的配备、疏散通道预留标准、出租房屋在用火用电和油气等方面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宣读了出租房屋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将面临的处罚规定。

  活动现场,还发放了《出租房屋消防宣传》手册、《公寓楼六有建设标准》等宣传资料,100多名房东签订了《出租房屋责任书》,明确出租房要符合建筑消防安全要求,承诺指导承租人安全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主动给租客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出租房不得用于生产、储存或经营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据悉,目前,义乌共有流动人口130万人,大部分居住在出租房屋,房东生意火爆,催生了“二房东”(即将房屋从原户主手中租来后改造成公寓楼用于出租)。有的“二房东”擅自改变住房结构,楼梯间用于住人,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增加床位致使人均使用面积少于4平方米等隐患突出,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逃生困难,极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为建立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义乌公安、消防部门从源头上做好房东的消防安全工作,采取“堵疏结合”的模式,一方面重拳出击,加大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违反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且限期未整改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另一方面不定期地开展房东消防宣传培训,发放各类消防宣传手册。

  据介绍,今年以来,义乌已处理并拘留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人17人,开展各类消防宣传培训百余场,有效消除了一大批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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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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