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是四川人,今年22岁,中专毕业,一直从事网络编辑工作。虽然清闲,收入却不高,考虑到母亲身体不好,冯某在网上找起了兼职,打算补贴家用。
有人联系冯某,告诉他可以去网店工作,顺便出售买家信息获利。冯某动了心。
冯某来到杭州,遇到天猫某品牌旗舰店在招销售,正中冯某下怀。今年4月,冯某进了该营销策划公司,为售后客服,负责对已下单未付款买家的货款催讨。
之前向冯某出谋划策的人立刻联系上他,提出要买买家信息。从4月14日到21日,短短八天时间里,冯某采用下载、复制等手段,获取买家的姓名、联系电话、收货地址等信息共90000余条。对方照单全收,每条付给冯某0.4~0.6元,冯某获利4.5万余元。很快,不少买家接到了自称是天猫客服的诈骗电话,还有人因此受骗。
因为接到大量投诉电话,公司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调查,发现冯某可能是信息泄露者,随后报警。
公诉机关认为,冯某身为企业员工,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应当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