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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将对镇街居民征收污水处理费

发布时间: 2015-10-31 11:12:11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左翠玉

  中国义乌网讯 2.6元/吨的水价,这个已经执行了10年的收费标准即将上调。昨日下午,记者从义乌市水价改革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上获悉,城区“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水平房居民用户即将实行阶梯水价,并首次对镇街居民征收污水处理费,以后大部分市民每月要缴的水费要增多了。

  “我市水资源严重短缺,建立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十分必要。”市发改委负责人说。

  听证会上,参会代表对实行阶梯水价表示赞同,此外还对“阶梯水价执行中如何操作”、“如何更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发改委将汇总听证会意见,待通过后正式实施。

  一阶水价或将涨至3.15元/吨

  市发改委对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提出了两套水价调整方案供听证参考:主要内容是以户为单位,以每年为计量缴费周期,每户每年水量分三级。第一级水量的供水价格保持2.2元/吨不变,二、三级水量价格按“1:1.5:3”的系数确定。

  第一套方案: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年用水量180吨(相当于每月15吨)及以下,到户价2015年底2.8元/吨(含0.6元污水处理费),2016年底3.15元/吨(含0.95元污水处理费);第二级水量180—300吨(相当于每月15—25吨),到户价2015年底3.9元/吨(含0.6元污水处理费),2016年底4.25元/吨(含0.95元污水处理费);第三级水量300吨(相当于每月25吨)以上的部分,到户价2015年底7.2元/吨(含0.6元污水处理费),2016年底7.55元/吨(含0.95元污水处理费)。

  第二套方案: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年用水量216吨(相当于每月18吨)及以下,到户价2015年底2.8元/吨(含0.6元污水处理费),2016年底3.15元/吨(含0.95元污水处理费);第二级水量216—336吨(相当于每月18—28吨),到户价2015年底3.9元/吨(含0.6元污水处理费),2016年底4.25元/吨(含0.95元污水处理费);第三级水量336吨(相当于每月28吨)以上的部分,到户价2015年底7.2元/吨(含0.6元污水处理费),2016年底7.55元/吨(含0.95元污水处理费)。

  水量以每户4人为基础,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户每年相应增加48吨的基数水量。

  对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社区居委会等公益性服务场所),供水价格为2.3/吨(不含污水处理费)。对按“总表”抄表收费的农村(居委会)总表、高层总表用户中的居民生活用水,按第一级阶梯价格2.2/吨(不含污水处理费)执行,对居民自建房屋出租用于居住的,业主可选择执行合表居民用户价格或居民阶梯价格。

  镇街自来水到户价格也将调整

  因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水资源费的调整,以及对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建制镇开征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等因素,对各镇街自来水到户价也将分两期进行调整。

  调整后,佛堂、赤岸区域的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将从现在的1.2元/吨拟调整为2015年底1.9元/吨,2016年底拟调整为2.35元/吨。廿三里、苏溪、大陈、上溪、义亭区域的水价从现在的1.5—2.2元/吨,拟调整为2015年底2.1元/吨,2016年底拟调整为2.55元/吨。

  机关团体由非经营性用水调整为非居民生活用水,我市城区机关团体自来水到户价格从4.7元/吨调整为5.3元/吨。生产经营企业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同时,对镇街非居民用水价格和特种用水价格也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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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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