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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接网购投诉26起 市场监管局教你避开网购"雷区"

发布时间: 2015-11-13 18:32:2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甄兰 通讯员 陈旭龙 方清源

  中国义乌网1113日讯(记者 甄兰 通讯员 陈旭龙 方清源)今年“双十一”期间(11月10日—13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申诉指挥中心和消费者维权网络系统共接到消费者网购投诉26起,较今年前十个月的日均投诉量增长了34.6%。

  陕西的消费者王女士11月初在天猫商城一家母婴专营店购买了腰凳及背带,货物寄到使用后,王女士发现腰凳太薄,起不到太大的支撑作用,用了腰凳反而觉得腰更累了。而且背带上还有脏东西,肩带也不一样宽。看着质量如此粗糙的商品,王女士觉得与网站上的图片完全不符,于是要求义乌的这家网店退货,但是遭到了拒绝。之后,王女士向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投诉,经过辖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货。

  湖北的消费者张某10月22日通过京东商城向义乌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价值27.5元的一盒打底裤。在商家的网页上,宣称这种打底裤用的是顶级天鹅绒面料,但11月12日消费者收到货后,发现材质其实很一般,根本不是所谓的“顶级”天鹅绒面料。张某认为商家有虚假宣传和欺骗嫌疑,要求商家按照新《消法》的规定退一赔三,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后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商家表示愿意在张某不退货的情况下赔偿给他100元,张某对此也表示同意。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指出,发生在今年“双十一”期间的这26起投诉中,涉及商品质量类的比重明显高于服务类,而且服装鞋帽和手机是商品类投诉的“重灾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需要注重防范四个方面的问题,避开网购消费的“雷区”。

  一是产品质量。存在产品质量有瑕疵、以旧翻新、以次充好、专利问题和涉嫌欺诈等问题。其中,质量瑕疵问题较为突出,包括产品包装毁损、产品表面有划痕等。二是广告用语。部分网商夸大产品效用,利用虚假广告等进行宣传,吸引消费者的注意。三是产品包装标识。一些网商产品标注使用已过期或禁止,或是销售无厂家、无地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四是物流方面。主要为快递物流延误、退换货过程中产生的邮寄费用谁承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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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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