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是外来建设者的集中返乡时间,也是欠薪事件的多发期。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资纠纷,让广大农民工都能顺利拿到工资及时返乡与家人团聚,从今天起,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大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通过专项检查,要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据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八部门联合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是为了努力确保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据该负责人介绍,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12月1日至8日为普法宣传和自查阶段,要求用人单位对今年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进行整改;12月9日至明年2月6日是执法检查阶段,义乌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将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其间,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部门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各镇(街)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对部分用人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放在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服装加工、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和“低小散”劳动密集型企业、作坊。
在专项检查期间,一旦发现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案件,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同时,对欠薪人数多、数额大、时间长的用人单位,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以及拒不执行改正指令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予以公开曝光,将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并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义乌还将不断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对发生欠薪重大事件的,要求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在4小时内上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欠薪50人以上或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以极端方式讨薪的,要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对隐瞒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