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10日讯(记者 甄兰 通讯员 陈奎钱)酒店卫生间玻璃门破损,导致消费者受伤,要求酒店赔偿却被告知“与酒店无关”。12月9日,这起纠纷在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工作劳累一天后,酒店本是一个让人休息放松的场所。然而湖北的段先生在入住义乌一酒店后,却闹得很不愉快。因入住的房间卫生间玻璃门破损,他老婆的手不小心割伤了,花费了好多医药费,想让酒店拿出点赔偿,酒店却坚持这事“与酒店无关”,是消费者自己的失误。
段先生在老家经营线带生意。12月1日,段先生夫妻两人来到义乌国际商贸城进货,当晚入住了位于市区福田街道的一家酒店,他们入住的房间卫生间的玻璃门已破损。当晚段先生的妻子上卫生间时,不小心碰到了玻璃门破损的位置,将手割破了,流了不少血。
段先生立即向酒店值班人员告知这一情况,并马上带着妻子去医院对伤口进行了缝针处理。
第二天,段先生向酒店老板提出了赔偿要求,酒店老板却不同意。他的理由是:段先生夫妇都是成年人,在明知玻璃门已破损不能碰的情况下,不小心发生了意外,这事该由段先生夫妇自己承担责任,与酒店无关。
段先生认为酒店有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消费场所,而卫生间玻璃门破损明显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不应该提供给消费者入住。双方交涉了多天,毫无结果。
12月7日,段先生向义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酒店方赔偿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共计92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市场监管所接到段先生的投诉后,通知双方于12月9日开展调解。12月9日,双方应约来到调解现场,工作人员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查看了段先生妻子的伤情和医疗费用清单。段先生妻子手上的伤口长度约有两厘米,共逢了五针,已经花掉医药费用632元,但伤尚未完全好。
了解了情况后,工作人员向酒店老板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指出酒店有责任有义务为消费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像段先生夫妇入住的房间,已经出现了玻璃门破损的问题,是不应该提供给消费者入住的,因此酒店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最后双方同意,由酒店方赔偿给段先生医药费700元,误工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