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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执法局稠江大队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 2015-12-11 09:08:55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丁坚群 王姝岩

  劝导

  临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香山路段,因为聚集着众多外来建设者而格外热闹,周边的餐饮等服务行业也格外发达。但因疏于管理,这一路段常年显得脏乱不堪,该路段也就成了执法局稠江大队的整治重点。执法人员每天都会在辖区内进行巡街,挨家挨户劝导店家对不规范行为进行改正。

  “您好,店门口这块电子广告牌会对交通信号产生干扰,麻烦您收起来。”“您好,广告噪音的持续播放会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麻烦您关掉。”“大姐,这些水果不能摆到门口来卖,这样属于超门窗经营,麻烦您搬进去。”“大哥,以后别在人行道上洗菜了,您看路面上都是污水。”这样的劝导,每名执法人员每天都要说上无数遍。“对于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违规行为,我们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我们将按规定对其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

  讲理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难免碰到不听劝导、不理解、不支持的群众,尤其是占道经营擅设摊点兜售物品的商贩,总会以“小本生意”、“交不起房租”等为由拒绝离开。这时候,执法人员就会耐心地劝导商贩遵守规定,说明占道经营的弊端。稠江大队有关负责人说,执法队员若以礼相待、以理服人,讲依据、摆事实,就容易实现双方相互理解,不会积民怨,导致矛盾激化。“只有大家相互达成共识,从源头上自觉,才能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巩固

  为了巩固整治效果,形成长效管理,稠江大队对辖区内违法行为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并制定了全天候巡查监管机制。该大队要求各中队一线队员加强对各自辖区的巡查、监控力度,在执法过程中进行入户宣传,明确告知责任主体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法律责任等,督促其自行改正、自觉遵守规定,努力与经营业主一起维护干净、整洁、和谐的文明城市。

  经过劝导,商家大多配合收起店门“小耳朵”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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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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