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31日讯(通讯员 余雪光)如何整体进行提升,让残疾人都能接受到合适的教育?12月29日,义乌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残联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印发《义乌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7年)》。
按照计划,到2017年底,全市适龄“三残”(视残、听残、智残)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所有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初步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逐步满足残疾少年高中段教育需求,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为加快全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社会氛围,义乌将全面建立和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和送教上门服务体系,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发展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入班(园)需求;加快推进残疾少年高中段教育和职业培训。
根据本地随班就读学生分布情况,到2017年底义乌市每个镇(街)要求建成一个标准资源教室,配备丰富的教具、学具等设备设施,随班就读学生公用经费的30%应用于资源教室设施设备的扩充和更新;资源教室建设要向幼儿园和初中扩展,向特殊需要学生相对集中小学延伸,争取2017年底前完成新增8~10个省示范性资源教室的建设任务,充分满足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课程实施的需要。
为推进送教上门工作,义乌要求采用分片包干、就近送教,或者特教教师上门送教等方式,使每一个不能集中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在家接受教育和康复。送教每个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两个课时。根据送教对象人数核定送教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教材、图书、文具、康复器具和送教教师的交通、伙食、通讯等工作补贴等。
在经费保障方面,义乌规定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要求,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应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需送教上门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学籍安排落实生均公用经费),高中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5倍以上拨付。同时进一步完善助学体系。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免除住宿费,享受爱心营养餐;在高中段学校就读的,享受相关免费政策及国家助学金;在幼儿园就读的,享受保育费减免。
义乌明确保障特殊教育教师的待遇,提升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水平。特殊教育学校在编教师享有本人基本工资(含基本工资提高10%部分)15%的特殊教育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满10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发给荣誉证书加发本人基本工资15%的特殊教育津贴;满15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所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学校可以在规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