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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不胜防!义乌一女子微信转账被偷走一年的存款

发布时间: 2016-01-15 21:24:02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甄兰

  中国义乌网1月15日讯(记者 甄兰 通讯员 余顺青)银行卡、身份证还在自己包里,手机也没收到卡里钱转出的信息,银行卡里的34000块钱却不翼而飞了。租住在义乌江东街道五爱新村的婷婷哭得稀里哗啦,这是她一年到头工作攒下的钱,她马上报了警。

  第二天中午1点和下午3点,江东派出所就分别抓获了两名犯罪嫌疑人。

  微信支付密码输不对卡里的钱不见了

  婷婷是贵州穗水人,今年17岁,2014年来到义乌,现在一家KTV上班,平常和小姐妹郝某住一起,郝某的丈夫前几天也来到义乌,就和她们住一起。

  昨天(1月14日)早上10点左右,婷婷掏出手机想给好友发个红包,却发现支付密码输了好几遍都不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被人改了?想到微信和自己的银行卡是绑定的,婷婷有点担心,马上去银行查自己的银行卡余额。结果她看到卡里只剩下3块钱,存在卡里的34000元不翼而飞了。

  婷婷哭得稀里哗啦,这是她打工一年到头攒下的钱,她早已订好了今天(1月15日)的车票准备回家,钱却不见了。但她看到身份证、银行卡还在自己包里,手机上也没收到钱转出的提示信息。

  婷婷感觉事情有点蹊跷,立刻报了警。

  接警后,江东所民警马上向婷婷了解情况,她当时快崩溃了,心里一片空白。民警调查发现郝某老公杨某和“陈宇”有很大的嫌疑,马上立案侦查。他们是陌陌上认识的朋友,杨某昨天一个晚上没回家,现在也不知道在哪里,打电话给他也不肯回来。而昨天晚上婷婷和小姐妹下班后,杨某、“陈宇”就请她们在五爱的一家鸡公煲吃饭。

  民警询问后发现,郝某现在手上拿着的手机其实是她老公的,而她自己的也在老公杨某那里,昨天他们吃饭时把手机换过来了。民警想了个办法,让郝某以和老公换手机为由,把杨某引出来。

  杨某告诉郝某,自己在北苑一家洗浴场所附近,他一现身,就被江东所民警控制了。民警从他身上搜出了14000块钱,问杨某钱哪里来的,他却支支吾吾说不出来,也不肯告诉“陈宇”在哪里。民警通过“陈宇”开的一辆白色越野车,调查到他在洗浴场所的一个包厢里,马上将他抓获。

  重置支付密码后转走银行卡里的钱

  据了解,杨某是河南南丰镇人,今年29岁,和郝某有一儿一女。杨某曾有两次盗窃前科,今年1月7日来到义乌。

  杨某说,2015年1月,他在陌陌上聊天认识了一个叫“陈宇”的人,“陈宇”告诉他自己在陌陌上假装女人骗钱。“陈宇”还问他能不能找到女人,聊天他可以应付,如果要见面就叫女的过去。杨某说没有后,他们就不再联系。

  到了2015年8月,杨某因手头拮据向“陈宇”借钱。“陈宇”说,我的路子不适合你。他说的“路子”即指,用别人的身份信息来骗别人银行卡里的钱。今年1月11日,“陈宇”又打电话问杨某有没有合适的人可以下手,杨某想到婷婷还欠着自己1000多块钱,又对她的做法有点生气,就答应和“陈宇”合谋向婷婷下手。“陈宇”让杨某想法拿到婷婷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其他的就不用他管了。

  1月14日凌晨2点,等婷婷和郝某下班后,杨某和“陈宇”就请她们在五爱的鸡公煲吃饭,一直吃到3点多,期间喝了很多酒。早上6点多,杨某从房间里把婷婷的手机拿出来给“陈宇”,“陈宇”登陆了婷婷的微信,利用杨某拿到的婷婷身份证、银行卡信息,重置了婷婷的微信支付密码,还用自己的微信加婷婷为好友。

  第一笔转了10000元,第二笔转了5000元……杨某分多次共转了34000多元到“陈宇”的微信里。转完后,就把婷婷的手机放回去,他们开着车就离开了。

微信转账记录

  转账给超市老板来套现还把联系手机刷机

  钱转到“陈宇”的微信钱包后,要想法套现出来,“陈宇”表示自己有办法,他们开车来到了戚继光路的一家超市。“陈宇”和超市老板认识,他平常买东西都是微信支付,这次他称自己赌博赢了20000多块,让老板帮忙提现。于是他加了老板微信,转账给老板,再让老板把现金给他。但转给老板5000元后,微信却提示需要验证码才能操作。

  “陈宇”才想起来自己用来作案的微信没有和自己银行卡绑定,需要输入验证码才能继续转账,但验证码是发送到他另一个手机卡上,手机卡留在他租住在金华付村的屋子里,马上“陈宇”和杨某又开车去金华拿手机卡。

  拿到手机卡后,“陈宇”把这张手机卡插进杨某手里他老婆的手机里,让杨某向老板转账,自己开车回义乌。输入验证码后,杨某分5000,2000,3000元多次共转给超市老板24500元,加上之前的一笔5000元,他们共向老板转账29500元。“陈宇”开车到那家超市后,从老板那里拿了29000元,他给了老板300“好处费”。“陈宇”还让杨某拿他老婆的手机去刷机,消除他俩之间联系的一些证据。

  “我们从婷婷微信上共偷了34000元,从老板那里套现29500元,给了老板300好处费,除去加油、刷机等一些转账的手续费,剩下的28000元我们每人分了14000元,剩下还有4000多块钱却取不出来了,还留在“陈宇”微信里。”杨某坦言,分到钱后,“陈宇”就带他去了北苑一家洗浴场所享受。

  杨某说自己不知道“陈宇”的身份信息,只知道他有两个名字,四个手机号码,三个微信。民警从白色越野车上搜到了一本笔记本,里面记录着“陈宇”十几个QQ号,民警登了几个QQ查看,发现都是一些“小姐”的身份。

民警从白色越野车上搜到的笔记本

  “陈宇”的真实身份是覃某,广西南平人,今年31岁,租住在金华付村。他表示自己没什么工作,除了在陌陌上扮女人骗男人的钱,就利用别人的身份证、银行卡信息,重置别人的微信支付密码,再套取微信金额。

  目前,覃某和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义乌警方刑拘。

犯罪嫌疑人覃某
犯罪嫌疑人杨某

  义乌警方提醒:开通微信支付之类的互联网支付手段虽然方便快捷,但是安全隐患很多,平时一定要保管好身份证和银行卡,或者两者最好分开放;和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卡里也不要存太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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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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