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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 2016-01-29 15:36:2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吴俊 记者 甄兰

  中国义乌网1月29日讯(通讯员 吴俊 记者 甄兰)春节期间,不少市民都会购买一些保健食品赠送亲朋好友。面对市场上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保健食品,如何选购成了广大市民关心的话题。为此,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就保健食品的常识及选购技巧发布消费警示。

  一是认准“双标志”,即“蓝帽子”+注册证号,选择合法的保健食品。在购买保健食品时,首先要看看在外包装上,有没有“蓝帽子”的标识,然后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其保健食品批文,看是否和产品标签中的宣传功能、生产厂家等一致。以免将一些本身属普通食品误当保健食品,或者购买到假冒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目前有两种方式即“保健食品专用标志”蓝盖帽下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卫食健字[年份]第×××号”和国食健字G+8位数字,前4位数为批准年份,如国食健字G2006××××,表示为2006年批准的。前者属卫生部所批(2003年7月前),后者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批。

  二是依据保健食品的功能属性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归根结底还是食品,只是具有了一些特定保健功能,在购选时,要仔细查看标签说明书,了解产品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一般来说,对于儿童和正处于发育的青少年来说,可以有针对性地补充铁、钙或者是促进大脑发育类;女性可选择补充多种维生素、矿物质、钙、铁、叶酸等类;中年人可选择具有提高免疫力、抗疲劳、益肾温阳类;老年人可选择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压、抗衰老等类的保健品。

  三是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等质量问题。购买时,务必要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如产品质量有问题,产品发霉、变质,切切不可食用。

  四是正确服用保健食品。虽然保健食品或多或少具有保健或辅助治疗作用,但不能过于依赖保健食品,切勿讳病忌医或以食代医,保健食品毕竟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进行疾病治疗,不当食用易引发不良后果。同时,保健食品不能代替普通饮食,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要坚持正常饮食,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五是不要轻信不法经营者的虚假宣传。《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有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不允许宣传疾病治疗功能,或宣称宣传未经批准保健功能。但是,有些不法经营者,为了提高销售量,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进行扩大延伸,最后变成了包治百病,尤其是心脑血管、糖尿病、癌症、风湿病关节痛等各种慢性疑难杂症,通过患者现身说法、专家出面认可等情节鼓动人心,通过讲座、会议、电话等方式营销。消费者在选购时可千万注意。

  六是消费者无论通过线下线上购买保健食品,都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发票等凭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网上购买时要注意留存购物痕迹,以备不时之需。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96150,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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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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