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2月15日讯(通讯员 朱履生 黄静雯 记者 何冬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人人都知道,但在实际生活当中要真正做到,却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隔夜酒害了他
今天早上9点左右,佛堂交警中队民警正在双林路与佛堂大道交叉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副中队长周建进发现一辆小轿车的驾驶员没有系安全带,便上前将车子拦住,车窗一摇下,驾驶室内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周建进发现驾驶人嘴巴干燥、脸色憔悴,心里便有了判断:这位“同志”十有八九是喝了隔夜酒了。
据了解,该驾驶人姓蒋,义乌大陈镇人。他豪爽地承认昨晚的确与朋友喝了不少的酒,今天与亲友一起到佛堂,想不到在路上被交警查获。经过酒精测试仪测试,蒋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63mg/100ml,属于酒后开车。
“头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还能够测试出来,太不可思议了。”同行的亲友都惊叹不已,表示以后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也要处罚
在一些人看来,汽车驾驶员酒后开车要处罚,但酒后驾驶正三轮摩托车问题应该不大。有着同样想法的宋某,就吃了这个哑巴亏。
2月12日是农历正月初五,佛堂镇宋某的亲人逝世了,准备次日火葬,宋某一整天都在忙前忙后料理事物。中午午饭时,宋某喝了些酒,下午2时许,宋某驾驶自己的正三轮摩托车到赤岸镇买菜,在赤岸镇新桥头附近,他的车被佛堂交警中队的民警协警拦住了。
一开始,红光满面的宋某并不在意,接着他听到交警让他进行酒精测试,这才慌乱起来。“怎么开正三轮摩托车也要查?我还以为没事呢,早知这样,说什么也不酒后开车。”经过酒精测试仪测试,宋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30mg/100ml,属于酒后开车。
义乌查处酒驾已经成为常态
据了解,今年2月1日至14日,义乌交警大队一共查处了132名酒后驾车人员,其中有6名醉驾人员。春节期间(2月7日至13日),义乌交警大队查处醉驾人员2名,酒后开车人员25名,其中仅仅佛堂中队就有11名。
交警提醒: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以往血的教训历历在目,义乌交警大队将查处酒驾行动作为近段时间的中心工作,并且将查处行动常态化、正规化。
今天下午,城区交警三中队在老梦娜公司附近开展查处酒驾行动,老民警金敏飞表示:春节以来,他已经参加了三次查酒驾行动,年初三、年初六和今天。“每次,我都能够看到本来高高兴兴去拜年的人,一下子就垂头丧气了。”
“以前在事故中队处理因为酒后开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听到家人悲痛欲绝的哭声,我们都很心痛。”周建进坦言:“我们比任何人都清楚酒后驾车的危害,所以放弃休息时间查酒驾,目的就是为了不要听到那样的哭声。希望机动车驾驶人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幸福,请牢牢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