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2月26日讯(通讯员 楼雪梅)昨天早上,当事人陈某的垃圾转运车因沿途遗撒生活垃圾被江东执法大队依法查扣。江东执法大队在进一步调查后得知,该车辆所属企业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涉嫌非法处置生活垃圾。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当天早上8点,在执法局江东大队工作的涂队准时从家里出门到单位上班,当他开着私家车行至江东路时,发现前方有众多白色塑料袋和纸张等垃圾漫天飞舞。仔细一看,前面行驶着一辆装满生活垃圾的车。那些散装的生活垃圾未经任何包扎和覆盖一路遗撒,路面也被污染了。于是他一面立即联系同事前来处置,另一方面加快车速上前喝停了该车。
执法队员当场责令陈某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一开始,驾驶员陈某对其沿途遗撒垃圾一事矢口否认,但涂队打开了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他看后无言以对,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执法队员也对陈某进行教育,告诉他生活垃圾在运输途中应当做到完好、密闭和整洁,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