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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粥吃出了虫子要求退款 店家:吃下去的先吐出来再退钱!

发布时间: 2016-03-10 17:42:3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陈奎钱 方清源

  中国义乌网3月10日讯(通讯员 陈奎钱 方清源)消费者吃鲍鱼粥,在粥中吃出了虫子,要求退款,店家竟然要求顾客先吐出吃下的粥方可退款。3月9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市场监管所就调解了这么一起消费纠纷。

  消费者陈先生是义乌人,在义乌国际商贸城从事饰品批发生意。“3.8”妇女节这天,陈先生陪着妻子过节,夫妻俩来到了位于市区工人北路的某粥铺,花284元钱点了一锅鲍鱼粥。在用餐过程中,两人居然在粥里吃出了虫子,顿时觉得反胃恶心。

  于是,陈先生夫妇立即叫来了店老板,指出了粥里有虫子的问题,并要求店家退款。但商家拒绝了他们的退款要求,表示米中有米虫是十分正常的现象,不值得大惊小怪。双方为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此过程中店家表示,陈先生如果要退款,就得先吐出之前吃下的鲍鱼粥!一听店家这话,愤怒但又无奈的陈先生只好立即向福田市场监管所投诉,提出了店家退还284元消费款并给予一定精神损失费的维权诉求。

  福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接到陈先生的投诉后,立即联系了双方展开调解。在调解中,工作人员听取了双方陈述和解释,并查看了陈先生当时拍下鲍鱼粥中存在有米虫的照片,店家也承认陈先生照片中的事实。工作人员批评了商家的态度,指出餐饮经营者有责任和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店家向陈先生承认了错误,并表示同意退还284元。陈先生也同意接受,并表示不再追究精神损失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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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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