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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开展建筑垃圾清运车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 2016-03-14 09:34:5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王姝岩 记者 林晓燕

  “在五洲大道上有建筑垃圾污染路面,严重影响市容和车辆通行。”日前,一位网友在本地某论坛上传的一张照片引发多方关注。获悉该情况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佛堂大队立刻组织执法队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置,并在事发路段拦截涉事车辆。

  违法必究,惩处“运泥车”违法行为有法可依

  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发现,该涉嫌违法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在未经有关部门核准的情况下,擅自运输建筑垃圾并沿途遗撒,造成路面污染。为此,执法队员当即对从事运输的渣土清运车辆进行了证据保全,共扣押渣土清运车辆5辆,分别属于两家运输公司,涉及3家工地。

  另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还明确指出,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据了解,本着有法可依、执法必究的原则,接下来执法局佛堂大队将根据调查结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查处车辆的同时,对运输公司、施工单位倒查责任。

  多措并举,开展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专项整治

  据了解,春节过后,全市多个工程项目相继恢复施工,建筑垃圾清运行为开始骤增,为了保证道路整洁有序、减少扬尘污染,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月中旬开始,启动了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多管齐下治污治乱。

  为了从源头规范建筑垃圾清运行为,执法局不遗余力抓宣传工作。其中,各辖区大队组织力量对范围内的开工工地进行文明宣传,督促其落实好出入口硬化、冲洗装置及人员配备,严格执行相关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并严格落实辖区内所有涉及建筑渣土等清运车辆的垃圾处置核准。

  同时,执法局下属各执法大队还加大执法力度,针对辖区实际,优化执法方式,通过开展全天候巡查、错时执法等举措,对违法行为的溯源进行倒查和打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执法局共巡查各类工地300余次,查扣清运车辆198辆次,有力保障了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及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齐抓共管,市民可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监督

  城市的治理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为实现多方位监管,执法局积极引入民间监督力量,鼓励市民通过举报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参与监督,发动群众查找违法现象,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在此,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建筑垃圾清运单位、车辆驾驶员和施工单位:从2016年1月1日起,环城路以内禁止外地牌照车辆从事垃圾清运工作;从事垃圾清运之前,需要到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委窗口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施工单位在选择清运车辆时,应注意与清运公司联系,禁止雇用个体车辆从事清运工作。

  如果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存在污染路面的情况,请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拨打96150举报电话,清楚地告知车辆车牌或驾驶位顶灯编号以及被污染路面的具体位置,执法队员将力争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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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朱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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