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我们去村民家里做调解时,再也不是单枪匹马了,有专家律师指导,还能和姐妹们一起商量对策,还有‘反家暴法’可以提供法律依据,真是太好了!”城西街道塘下郑村妇女主任吴巧芳高兴地说。
为了能切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到位,有效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群体权益,3月9日,城西街道妇联联合稠州律师事务所、纵伸律师事务所、城西派出所、城西卫生院、司法所等部门,以各村妇代会主任及社会志愿者为主要力量,成立了城西街道“同年嫂”家庭矛盾调解团。
“以前很多人认为家庭矛盾是家务事,别人管不着,实际上,‘反家暴法’明确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反家庭暴力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成立‘同年嫂’家庭矛盾调解团,得到了市妇联、律师团队、相关部门的支持,也是希望能将社会各界的力量拧成一股绳,更好地为妇女、儿童、老人等群体做好维权服务,让社会更和谐。”城西街道妇联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城西街道“同年嫂”家庭矛盾调解团成立后,将采取“上报、下派、后访”的工作机制,及时做好事件记录、任务下派、上门调解及事后回访工作,力争帮助每一位求助者妥善解决家庭矛盾,扮演好热心、窝心的“同年嫂”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