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排忧解难,百姓的好法官”、“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市人民法院各基层法庭荣誉室内,一面面鲜红的锦旗格外引人注目,这都是群众对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充分肯定,表达了群众对人民法庭为民排忧解难的感激之情。
市人民法院设有佛堂、苏溪、上溪、廿三里、国际商贸城5个基层法庭,在“公正、廉洁、为民”的庭训引领下各显身手,齐心协力坚守和谐商城的司法“前哨”。2015年,5个基层法庭共受理审判执行案件9255件,办结8636件,同比分别上升38.3%和43.9%,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得以在基层一线化解。
司法服务贴群众,便民利民不动摇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基层窗口,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因此法庭的职责不仅仅是裁判,更重要的是要贴近群众,解决民众疑难问题。”市人民法院分管法庭民商事审判的副院长李刚说。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不断在深化便民利民举措上下功夫,真正方便了群众,为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去年9月9日,苏溪法庭在全市最北面的大陈镇红峰村公开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庭审当天,200多名村民前来旁听,法官发挥法律优势,而驻庭人民调解员熟悉乡情,又有声望,最终化解了一对父子之间长达20多年的纠葛,为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这是法庭贴近群众巡回审判的一个例证。
除了流动的巡回法庭,法庭还设立了一些固定的巡回审判点,以方便群众诉讼,如佛堂法庭在当地交警中队定点设立巡回审判组,每周四派人前往就地解决小标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去年该巡回审判组引调成功案件23件,司法确认案件达162件,让涉案群众十分满意。
在做好上门服务的同时,法庭还不断提升自身的便民功能。自去年5月1日起,各基层法庭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如有当事人到了法庭,工作人员会先审查起诉材料是否齐全,如果不齐,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哪些材料,避免当事人三番五次来回补办;如果材料齐全,则由负责立案的人员当即立案并确定排期开庭时间。每个法庭的立案窗口均设有当事人休息室,配备饮水机、书写桌椅、纸、笔等物品,还摆放着各种法律文书范本及各类诉讼指引资料,免费供当事人查阅;立案大厅墙壁上悬挂着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收费办法、诉讼立案须知以及审判执行流程等,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
情法交融,以情感化解纠纷
老马是青海人,几年前,他和儿子小马一起来到义乌务工。不久前,父子俩在廿三里街道找到了一处出租房,由小马出面和房东签订了3年租赁合同。不想,小马在一起车祸中不幸身亡,之后房东提出涨价,否则要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刚经历丧子之痛,又面临房东的发难,老马心里很难受,因多次协商无果,一纸诉状将房东告上了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市人民法院廿三里法庭接案后,指派人民调解员黄以清介入调解。面对态度坚决的房东,黄以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边向房东说明老马的“两难”境地,一边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细心了解房东要提高房屋租赁价格的原因。原来小区实施阶梯电价,生活污水处理费等也在上涨。在稳定老马的情绪后,黄以清将房东的“难处”告知老马,希望他们能互相理解。最终,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调解协议,继续愉快地履行租赁合同。
司法实践中,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若通过法院判决有时反而会激化矛盾。为此,基层法庭都开设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请当地具有较高声望的村干部、教师等驻庭开展诉前引导、调解工作,其中部分调解员由所在镇街派驻,部分调解员由人民陪审员兼任。去年法庭共调解、撤诉各类案件3037件,司法确认300余件。为了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各法庭还结合实际举办培训班,点评调解文书,邀请旁听并予以现场指导,收到较好的效果。
法律融入群众生活,防患于未然
基层法庭是司法前哨,“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是法庭的职责。在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的同时,市人民法院各基层法庭积极开展“法助企业”、“送法下乡”等活动,弘扬法治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陈成建是苏溪法庭庭长,从2013年开始兼任义乌中学法制副校长。他时常走上讲台与同学们零距离接触,面对面给同学们解疑释惑。他还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做不同主题的法制讲座,如以校园安全为主题给小学和初中低年级学生普法,以刑事及校园民事案例为主题给初三以上学生普法,先后到学校举行法制讲座11场,接受法制教育的学生达1.2万人次左右。
像陈庭长这样的普法“百灵鸟”还有不少,他们结合“百名青年法官进百企”、“三进三促”等活动,向经营户剖析身边的案例,预防经济纠纷的发生;围绕民间借贷、离婚、涉及村委会案件给村民上法制课,采用“瞄靶式”、“精准式”进行普法,给群众送上了法制“及时雨”。除了做法制讲座以外,各基层法庭还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村居干部、学生等群体参加公众开放日、到学校开设常态化法制选修课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提高不同群体的法制意识,效果显而易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