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母亲头痛的毛病,义乌的王女士想尽办法买来四只猫头鹰。没想到,她的这份“孝心”最终却为自己换来牢狱之灾。近日,义乌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王女士等四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王女士今年41岁,她的母亲患有哮喘,因此经常引发头痛的症状,苦不堪言。前不久,王女士听说猫头鹰炖天麻可以缓解头痛,因此特别留意。上个月中旬,她从义乌城区一饭店老板处得知,佛堂镇有一名专门做野味生意的陈姓女子可以搞到猫头鹰,于是跟对方取得了联系。
3月31日,陈某联系上饭店老板,说她的儿子小王从兰溪搞到一批猫头鹰,让他通知王女士去看货。当晚10时左右,王女士驱车赶到佛堂镇,从10只猫头鹰里挑出四只。“每只300元钱,我让他们帮忙杀好后再带回去。”王女士说。
在宰杀猫头鹰的过程中,王女士回到门口的轿车内等候。没想到她刚打开车门,就被守候已久的义乌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查大队民警抓获。据民警介绍,早在1月份,陈某一家涉嫌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就已进入他们的视线。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他们决定当晚实施抓捕,王女士恰好撞上枪口。
在陈某家,除了四只刚被宰杀的猫头鹰,警方还查获了六只活体猫头鹰、1只同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的鹰类及大量的野鸡和麻雀。据小王交代,这些野生动物都是他当天从兰溪收购来的。在一只冰柜内,民警还发现了五只冷冻的猫头鹰和一只穿山甲,“穿山甲也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据民警介绍,陈某和丈夫老王贩卖野生动物已有多年。2008年,老王曾因销售四只猫头鹰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近年来,外出收购野生动物的活交给了儿子小王,后者长年在杭州、兰溪等地“收货”。“名气”打响后,一些人也会将抓来的野生动物送到他家。
义乌警方提醒市民,切勿贪图品尝野味触犯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