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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半月违停19次 这名车主有点“牛”

发布时间: 2016-04-14 10:26:39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夏斌婷 王姝岩

  “怎么又是这辆车,还是老位置,怎么不怕被贴呢?”昨天上午,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执法队员在义乌南门街查处了一辆浙GZY打头的丰田轿车。

  “我查了一下系统,这辆车3月份违停10次,算上刚刚的这次,已被贴了19回罚单了。”执法队员表示,这辆车基本都停在南门街277号大德药房门口前的位置。堵了路不说,还占用盲道,安全隐患不言而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除规划的停车泊位,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

  为此,从2月以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人行道停车严管示范区创建活动,严厉打击违法停车行为,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从2月22日起,义乌执法设备与处罚系统全面升级,现场采集的违停数据可实时录入系统,更公平公正了。据统计,仅3月份,义乌执法部门就查处违法停车9131起,1个月的工作量是去年全年查处总量的1/3。

  此外,今年以来,执法部门重新施划停车泊位2000余个,有效缓解了市区停车压力。

  义乌执法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自觉规范停车行为,文明出行,更不要对罚单视而不见。收到罚单3天后,需要到指定地点交罚150元/次的罚款。虽然交罚款时间没有上限,但人行道违停次数一并计入违章次数,不交罚款无法通过年审,所以请车主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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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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