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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重新规范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 2016-04-19 14:21:1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朱耀升

  中国义乌网4月19日讯(通讯员 朱耀升)为进一步规范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及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标化工地创建整体水平,日前,市城管委重新修订了《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

  办法规定,自今年4月15日起,凡义乌市域范围内符合要求的新开工工程均要求创建义乌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标化工地),标化工地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以下简称标化合格工地和标化优良工地);申报“商城杯”等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和“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必须获得义乌市标化优良工地称号。

  办法明确,标化优良工地申报的规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单体工程;5000座(含)以上的体育场或1000座(含)以上的体育馆,800座(含)以上的影剧院;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群体建筑或住宅小区;单独发包的30万立方米(含)以上的土石方工程;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要求,但在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工程。

  办法强调,各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行贿送礼,对拉人情、打招呼等影响公平、公正评审的企业和个人,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消申报资格和评审结果的处理;对获得标化优良工地的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表彰,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纳入企业诚信评价内容,在工程招标时,予以适当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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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朱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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