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20日讯(通讯员 肖礼陆)日前,上溪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企业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义西工业园区的义乌市某袜业有限公司,工人正在生产一款名为“臀部按摩压力瘦腿连裤袜”的产品,执法人员发现该行为涉嫌生产销售虚假标注功效的产品,当即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取证,义乌市某袜业有限公司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质产品无差异、利润空间受限的情况下,出于提高销量和利润的考虑,在未经科学认证的情况下,从2016年3月开始,擅自将“燃脂瘦身”等字眼标注在该公司生产的“臀部按摩压力瘦腿连裤袜”的外包装上,并销售到广东深圳、汕头等地。
至案发查获时止,该公司共生产了虚假标注功效的“臀部按摩压力瘦腿连裤袜”半成品450条,成品180条。通过现场调取单据核查,该款袜子的生产成本为15元/条,销售价为23.5元/条,已经销售了180条,违法经营额4250元,违法所得是1530元。
上溪市场监管所认为,该袜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属在商品或者包装物上虚假标注规格、性能、等级、用途、功效、数量、成份等信息,或者对上述内容作引人误解的标注的行为。依据《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530元,并罚款16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