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资讯 正文

营改增“扩围”进入倒计时 涉及全市3.4万户纳税人

发布时间: 2016-04-21 10:09:5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王婷

  中国义乌网4月21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今年5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企业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此次扩围,涉及3.4万户纳税人,所涉纳税人户数在全省县级市(区)中排名第三。

  全面“扩围”

  据了解,全面推开营改增,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对推进高端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营改增最大的亮点是,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各个环节,避免了重复征税,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扩围主要体现在“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实现全覆盖。按照中央改革方案,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二是将企业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市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吴惠良介绍,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我市将涉及3.4万户纳税人,其中房屋出租1.9万户,共管户8640户,非共管户5870户。相比此前的试点,这次改革涉及的范围更广、户数更多、减税效应更大。

  吴惠良认为,改革最大的受益者是工商业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此次营改增政策明确规定,除了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外,提供其他服务的进项税额都允许抵扣,尤其是不动产项目允许抵扣后,原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势必会大幅下降。

  据市地税局有关数据显示,2015年度我市全年征收营业税21.54亿元,而5月1日营改增之后,试点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大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被服务企业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此举将给我市当地企业注入了大量的真金白银,从而有效减轻税收负担,缓解经济下行的压力。

  “百米冲刺”

  自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到5月1日正式实施,仅有不足两个月的时间,而涉及的营改增纳税人户数是之前历次改革总户数几倍,吴惠良坦言,国税部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

  一个多月以来,国税部门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精神,倒排时间表,积极开展准备工作,一方面对纳税人基础数据进行清理、核对、校验、入户,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培训,“内外结合”,对税务工作人员每周进行培训,对纳税人进行培训。目前,市国税局已对全市2800多户用票纳税人进行了培训。

  同时,积极开展营改增宣传,专门刊发《税务指南-营改增专辑》,重点针对新增试点纳税人,印制了5000份用于税收宣传;利用报纸、广播、微信等媒体进行营改增宣传。

  “为解决营改增工作数量大、任务多、要求高与人手缺、时间紧、情况复杂之间的矛盾,我局还抽调机关科室和各基层单位10余名青年骨干组成‘突击队’,在市局分管领导直接指挥调度下,由各业务科室单位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工作。”吴惠良说。

  目前,营改增各项工作正在按照计划扎实有序推进。截至4月18日,户管确认工作已基本结束,我市共确认试点纳税人3.4万户,进入税控设备发行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阶段。

  “从现在到5月1日还有不到两周时间,营改增工作进入决战时刻。”吴惠良透露,下一步将全力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全力抓好管户交接后续工作。二是全力抓好税控设备发行工作,确保4月28日前所有税控设备发行到位。

  办税提醒

  为确保各营改增纳税人在5月1日以后能够顺利开票、申报和办理各项税收事宜,市国税部门专门做了几个方面的温馨提醒。

  对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确认,2015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于4月28日前向国税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对于税控专用设备的购置,一般纳税人或起征点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若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的,需要纳入新系统开具发票。因此,纳税人需要购置税控专用设备(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和每年支付的技术维护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需要纳税人承担),建议纳税人先去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五证合一的变更,再办理税控设备的发行、安装。

  在领用增值税发票方面,纳税人可凭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发票专用章、公章来办税服务厅领用发票。若初次领用,应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可在4月28日前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票种核定、税控设备发行、发票领用等事项,但在5月1日以后方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对于与银行签订税库银扣款协议。企业单位应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无需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企业公章、法人私章等资料到开户银行(需使用对公账户)办理国税委托缴税协议;个体工商户则携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存折(或银行卡)等资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国税委托缴税协议。

  市国税部门表示,试点实施后,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差额征税的纳税人,以及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纳税人,应及时去国税机关服务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编辑: 童晓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网络安全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义乌广阔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