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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共有1322人因醉驾被查处 居高不下且呈上升趋势

发布时间: 2016-04-28 09:21:14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王旭航

  “我知错了,醉驾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和其他人不负责任,请求法庭给我改过的机会。”昨天上午,在义乌市法院审判庭内,“醉驾司机”皇某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时后悔地说。跟皇某一起被审理的,还有另外10多名“醉驾司机”。

  从2011年5月1日至今,醉驾入刑实行已整整5年。这5年来,义乌有1322名驾驶员因醉驾而被查处。

  【典型案例】

  醉驾付出大成本,公务人员被追刑责

  杨某是义乌某单位事业编制干部。2011年6月24日下午,杨某和朋友在义乌赤岸吃饭,其间喝了五六两白酒。吃完饭后,杨某开车途经丹溪路雪峰银座地段时,与一辆助力车发生刮擦。

  助力车驾驶人报警后,交警过来对杨某进行吹气测试,发现其有醉驾嫌疑,于是马上把他带到义乌市中心医院抽血化验。化验结果显示,杨某体内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88mg/ml,属醉驾。2011年8月23日,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3000元。据了解,这是义乌首例国家工作人员醉驾案。

  2013年12月28日晚7时许,义乌某局公务人员陈某在上溪某饭店吃饭,其间喝了3大瓶啤酒。次日凌晨2时19分许,陈某开车回家,途经江滨路与贝村路交叉口时,与对向车道驶来的车子发生碰撞。经检测,陈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25mg/100ml,属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经义乌市法院审理,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处罚金2000元。

  撞飞三轮车车主后,烂醉如泥的他还趴着睡觉

  去年4月26日凌晨2时28分,义乌工人西路银泰门口,一辆路虎轿车把对向车道一名骑三轮车的水果商贩撞飞,导致商贩吴某当场死亡。交警赶到现场时,肇事司机义乌人虞某神志不清,还趴在警车里睡觉,怎么叫都叫不醒。带回交警队后,虞某一直睡到了当天下午4时许。

  据了解,4月25日晚9时许,他和朋友潘某到绣湖广场附近的一个酒吧喝酒,两人一直喝到次日凌晨2时许。从酒吧出来后,虞某开车准备到一公里外的停车场。车从北门街向工人路转弯后,虞某开始加速,发现前面有一辆车开得很慢,就摁喇叭催,可没用,于是准备从左边超过去,结果撞到了相向行驶的吴某。

  经检测,虞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去年10月28日,经义乌市法院审理,虞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醉驾后发生刮擦,帮忙的朋友也是“醉猫”

  去年10月22日晚上,蒋某与朋友一起吃晚饭,席间喝了二三两白酒,之后又去KTV唱歌喝酒。次日凌晨,蒋某驾车准备回家,经过商贸区实验幼儿园附近时,不小心与一辆大众汽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蒋某准备“私了”,但双方协商不成,大众汽车驾驶人报了警。

  蒋某见事情有点复杂,就打电话联系朋友王某,让他帮忙将车子停好。接到报警后,义乌交警大队民警马上赶到现场,发现蒋某满身酒气,便将其送到医院抽血化验。此时,王某看到交警马上撒腿就跑,但最终还是被交警抓获,发现王某也有酒驾嫌疑。

  经检测,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0毫mg/100ml,两人均超过醉驾标准。去年12月20日,经义乌市法院审理,蒋某与王某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酒吧喝酒玩通宵,次日上午在路口睡大觉

  去年1月30日上午10时许,义乌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义乌江东东路与梅湖会展中心中间通道路口,停着一辆大众轿车,司机正在车上睡大觉。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可敲了10多分钟的车窗玻璃,司机一点反应也没有。无奈之下,民警只好叫来一名开锁师傅打开轿车车门。车门打开后,一股酒味扑鼻而来。

  经查,男子叫阿龙,是在义乌做外贸生意的老外。去年1月29日晚上,阿龙与朋友在五爱小区一家酒吧喝酒聊天。次日上午9时30分许,阿龙独自驾车从酒吧出发,准备开往东洲小区的暂住地。当他驾车途经江东东路与梅湖会展中心中间通道路口准备左转弯时,红灯亮起,阿龙就停车等候绿灯。

  不料,一夜没合眼的阿龙在酒精的作用下很快睡着了。由于车停在路口,跟在其后面的部分左转弯车辆无法通行,一些驾驶人猛摁喇叭,可这辆轿车丝毫没有反应。其中一名驾驶人下车察看,发现驾驶室内的男子呼呼大睡,为防止出现意外,这名驾驶人报了警。经检测,阿龙血液酒精含量超过醉驾临界值的3倍多,属于重度醉酒。

  【数据分析】

  入刑人数居高不下且逐年上升

  昨天,义乌市法院召开酒驾案件处理情况通报会,介绍了义乌5年来危险驾驶罪的审判情况。

  5年来,义乌市法院共受理并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321件1322人。总体情况看,该院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居高且呈上升趋势,2011年5~12月受理129件,2012年受理240件,2013年受理243件,2014年受理262件,2015年受理316件,2016年截至目前已审结131件。在这些危险驾驶案件中,发生事故的比例较大,占80%以上。

  在这些醉驾被告人中,身份状况相对集中。从性别看,男性占98%;从职业上看,经商人员占71%;从年龄上看,20~45岁的占87%;外市籍人占83%,本市籍人占17 %,其中外国人11件11人;从文化程度上看,初高中文化的占66%。

  义乌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分析可知,被告人以外市籍人居多,且以低学历者为主体,这有义乌流动人口密集的因素,还与该群体大多法律意识淡薄,又多与饮酒习惯所关。而从醉驾车型上看,“四轮”多于“二轮”,汽车占75 %,摩托车占16 %,“二轮”大多无牌无证。

  “这些危险驾驶案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未造成较严重的伤亡结果,因此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除31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外,其余的1290件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平均审理天数12天。”该负责人表示,这些人当中,仅有172人被宣告缓刑,缓刑适用率仅为13%。

  【多发原因】

  侥幸心理作祟,查处力度加大

  为何醉驾入刑的数据居高不下呢?义乌市法院专门对这1000多起案件作了分析,总结出了4个多发的原因:

  1.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数千年流传下来的“酒文化”在民众的心中根深蒂固,职场生意、朋友聚会往往离不开酒。一些驾驶人前脚出酒店,后脚就驾车上路,这是“醉驾”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缺乏。一些驾驶人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应有的了解。有的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酒后驾车,冒险上路,缺乏对他人生命财产的尊重和关爱。

  3.侥幸心理作祟。有些驾驶人虽然明知醉驾是违法行为,但心存侥幸。有的则认为自己经验足,驾驶技术过硬,酒驾不会出安全事故。

  4.公安机关对严查酒后驾驶机动车常抓不懈。醉驾入刑以来,义乌交警一直将查处酒驾、醉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机动巡逻、设卡执勤等多种模式上路查处。根据酒驾行为大多集中于凌晨的特点,选取凌晨时段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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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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