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7日,义乌人陈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去年12月,他们公司筹备建立一个网上二手车交易市场。今年1月7日,该公司根据《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暂行办法》,准备好各项文件向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申请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时,该局以没有提供城市发展和商业布局规划为由不予受理。随后,陈先生向义乌市行政复议局提起行政复议。经过审理,在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撤销《不予受理通知书》,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又驳回了陈先生的申请,导致网上二手车交易市场至今无法开业。
第一次理由:缺少城市发展和商业布局规划相关材料
“当时,窗口工作人员收下材料后,已经预受理了,但1月13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却又不予受理了,说我缺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城市发展和商业布局规划。”昨天,陈先生说:“既然我缺少材料,就应该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告诉我补齐。”
据了解,省工商局于2008年3月28日出台了《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暂行办法》,申请网上市场名称登记应提供的文件包括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申请表;利用自有营业用房举办的,提交营业用房的产权证明;租用营业用房的,同时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市场章程和交易规则;市场举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市场经营管理”和“提供网上交易平台和服务”等相关的经营范围);市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董事会决议)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网上市场硬件设施清单和软件系统说明;主要的计算机技术人员和网络监管人员等专业人员清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我们材料都准备齐了,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登记工作的叶向东却说我们还缺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就是根据2004年浙江省人大常委员出台《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要提供政府商务(规划)部门出具的关于该交易市场符合城市发展和商业布局规划的相关材料。”陈先生说,他们是网上市场,又不占用城市规划土地,怎么还要提供这种材料?
据了解,2013年7月,义乌已成立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务局承担的电子商务有关职能都已划入义乌市电商办。去年10月14日,义乌市电商办便同意陈先生在不变更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叶向东说这个材料没用,一定要商务局开具证明。”陈先生说,随后他在今年1月15日取得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去义乌市商务局开具相关材料时,因相关职能已划入电商办,义乌市商务局无法来开具证明材料。
第二次理由:没有可以适用的法律
陈先生认为,自己开设的是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各项材料也齐全,在原先的电子商务园区基础上来做网上二手车交易平台,根本不会影响城市发展和商业布局规划,是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有意刁难他,便向义乌市行政复议局提起行政复议。义乌市行政复议局经过审理后,于4月19日下发了《义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于今年1月13日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义乌市行政复议局认为,首先,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行政许可程序违法,理由是未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内容;其次,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适用法律错误,理由是《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明确商品交易市场、商城等有形实体市场要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而非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另外申请人在申请时未提交《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也符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随后,陈先生再次向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申请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然而,今年5月4日,该局又不予登记,并下发《登记驳回通知书》,写明之前的复议决定认为,《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适用于网上商品交易市场,不予登记。“他们就说没有法律可以适用了,他们不能作出行政许可,还是不给我办,但是我也发现这次通知书上盖的公章是行政许可专用章,不是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章了。”陈先生说,这明显是刁难。
陈先生越想越气,便实名向义乌市纪委、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义乌市反渎职侵权局寄送了举报信,举报叶向东涉嫌滥用职权罪,并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部门回应:他们是依法行政
5月1日,记者采访了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叶向东。“《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暂行办法》是浙江省工商管理局制定的,它的依据是《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制定的,那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就应该适用《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叶向东说。
叶向东还表示,《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条有规定:“本省行政区内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交易活动的商品交易市场、商城等(以下统称市场)适用本条例。”“网上市场,像淘宝店铺也是固定商位,所以应该适用《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当然要提供关于该交易市场符合城市发展和商业布局规划的相关材料。”叶向东说,因此第一次就不予受理了。
而对于在《义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下发后,直接驳回登记申请,叶向东说:“《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暂行办法》是不能设定行政许可的,而义乌市行政复议局又认定网上商品交易市场不适用《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没有依据,我们当然无法来作出行政许可,只能直接驳回”。“在义乌,还没有办理过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名称,不登记也是可以做的,比如义乌购就没有登记,而现在除非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再提供齐全材料,才能办理。”叶向东说,他没有刁难,只是在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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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天猫已登记
随后,记者也查阅了《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暂行办法》。2004年修订的《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并没有直接规定申请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名称登记,要提供政府商务(规划)部门出具的关于该交易市场符合城市发展和商业布局规划的相关材料,只是在第六条中写明,市场建设应当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而且,整个条例明显适用的是实体市场。
而《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是浙江省工商局顺应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为促进网上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规范网上市场的举办、管理和交易等行为,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定,于2008年3月28日出台的。
记者还了解到,早在2013年,杭州市工商局便根据《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向淘宝、天猫颁发了网络交易市场名称登记证。而且去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中指出,电子商务已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要降低准入门槛,要求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