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确定了包括我市及天津、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青岛、厦门、武汉、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郑州、保定、临沂、赣州、岳阳等20个城市为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
《通知》要求试点城市高度重视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的原则,扎实深入开展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工作。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完成《通知》提出的“探索和营造有利于现代物流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适应现代物流发展的制度法规,建立健全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物流产业的发展和物流效率的提升”等试点工作目标,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城市物流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