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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改初始密码 义乌一女子损失1.1万元

发布时间: 2016-06-02 08:38:48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 张雷

  随着科技创新、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手机APP进入人们的生活,然而,这些APP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会因为一些系统漏洞,造成不必要的损失。5月26日,义乌的徐女士便因在某购物消费APP软件账户内的积分被人盗走,到义乌稠江派出所报案,这些积分价值1.1万元。

  经过义乌警方调查,5月30日傍晚,犯罪嫌疑人吴某被民警在义乌市北苑街道丹阳街某网吧抓获。被抓时吴某正在玩游戏,看到便衣民警还说了句:“你们真厉害,这么快就找到我了”。在派出所内,吴某如实供述了从网上盗取他人积分进行消费套现的犯罪事实。据吴某交待,去年10月,他下载了一个手机应用APP,这是一个带有优惠服务的消费支付平台,用户通过到与平台签约过的商家消费,从中赚取一定比例的积分,1个积分可以折抵0.84元人民币。

  随后,吴某发现用户注册这个手机APP,需要认证手机号码,但无需输入登录密码,系统会自动设置统一的初始服务密码123456,用户可以在注册后进行修改。吴某经过分析,认为很多人都图方便,不太会去修改密码,于是,缺钱花的吴某便产生盗取积分套现获利的想法。5月20日下午,吴某在该平台用户微信群里寻找作案对象,选定了三个将手机号作为微信昵称的用户,然后从电脑登录界面,逐个去试,前两个都失败了,试第三个时,登录成功。

  这个账户便是受害人徐女士的,里面有可用于实体店面对面支付的积分达13000分多。接着,吴某选择了一个商家,消费支付了1个积分。“我知道义乌的网络警察破案很厉害,所以我不敢在义乌消费。”吴某说,他先将徐女士账户内的积分全部转到自己的账户,然后乘坐高铁到江西玉山,找了一家装饰公司进行交易套现,按照100:84的套现比例,吴某向对方支付了13000积分,约定在平台确认交易行为后,由其支付吴坚1.1万元人民币。

  5月24日,吴某收到对方通过微信转账来的5000元,不过都用在了吃饭、买烟、还债及网络游戏消费上。5月27日,已被义乌民警问过话的装饰公司老板打电话质问吴某是不是隐瞒了什么事情,自知败露的吴某便把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删除,同时取消了微信好友,以为这样就能躲过警察的追捕。5月31日,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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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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