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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开展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客户端普查登记

发布时间: 2016-06-07 15:19:08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见习记者 冯丽敏

  中国义乌网6月7日讯(见习记者 冯丽敏)近日,义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启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APP客户端普查登记的工作。据悉,此次工作是为了了解我市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利于推动我市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有序发展。

  中国义乌网记者了解到,普查登记对象包括包含以下四类:“义乌”和下辖各镇街道及义乌特定地域名称字样的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义乌境内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注册的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个人注册的网站(论坛);个人注册的、粉丝或关注量超过5000的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提供的信息内容或服务对象以义乌为主的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

  登记备案内容主要是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的基本信息、主办单位信息、负责人信息等,具体内容详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登记备案表。应当注意的是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和个人要在6月30日前完成登记备案。

  参加登记备案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互联网信息服务登记备案表。运营者为企业或社会团体的,应同时报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照片,运营者为个人的应附个人身份证照片。表格如实完整填写后,将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15825769533@163.COM(联系人:龚昌富,电话:85522169)。

  此次普查和登记备案,是我市互联网管理职能部门开展的情况调查,不等同ICP备案和专项业务许可。对完成登记备案的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市互联网管理职能部门将予以政策法规和业务经营指导,提供网络协会等集聚沟通平台,组织网上协同合作和网下交流活动。对逾期不履行备案登记手续且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的,市互联网管理职能部门将协调网络服务提供者和运营商,依法采取约谈、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直至关闭网站(账号)等措施。

  附:《互联网信息服务登记备案表》

  互联网信息服务登记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平台名称

 

平台类型

□网站□微博□微信□APP

主办

单位

信息

主办单位名称

 

主办单位性质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社会组织机构□个人

证件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身份证

证件号码

 

单位地址

 

平台

基本

信息

网站/微博网址

 

微信账号

 

创建时间

 

用户/粉丝

 

信息服务内容

(多选)

□政策公告□新闻发布□公益活动□商业推广□便民服务□社会资讯

□行业资讯□影音娱乐□生活休闲

□论坛□其它

服务器所在地

 

ICP备案证号

 

经营团队人数

 

负责人

信息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证件类型

□身份证□其他

证件号码

 

           

  注:单位或个人同时运营多个平台的,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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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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