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凌晨,在义乌做仿真花生意多年的李师傅的店面外突发大火,价值12万多元的仿真花付之一炬。
深夜有人点火烧毁货物
李师傅是四川平昌人。去年,他在北苑街道兴工路租下一排店面房。
6月8日,工人们赶制出一大批仿真花。因为客人第二天就要来取,李师傅嫌搬进搬出太麻烦,就把这些仿真花装箱后堆放在店门口。
6月9日凌晨3时许,这批仿真花突然起火。义乌市公安消防支队接警后,花了1个多小时才将大火扑灭,现场基本找不到一枝完好的仿真花。“按照每枝2.7元的售价计算,这些仿真花价值12万元左右。”李师傅说。
“我们这一带都是做仿真花的,平常用电、用火都十分小心。”李师傅随即调取了店里的监控录像。
监控显示,当天凌晨3时左右,一女子靠近仿真花。“她头上套着一只黑色塑料袋,点燃手里的东西后,塞进仿真花堆的空隙。很快,大火就烧了起来。”李师傅赶紧报警。
她因受“委屈”实施报复
义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监控倒查,发现女子来自思雅路一出租房,距案发现场较近。她拎着一只黑色塑料袋出门后,在被烧仿真花对面的街上把塑料袋套在头上。
经查,女子姓陈,48岁,江西安远人。6月12日,陈某被抓获后对放火烧毁仿真花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陈某交代,她也做仿真花生意,但效益一般。在李师傅搬到兴工路前,那排店面房一直是她在租用。因她承受不起每年上涨的房租,房东把这排店面租给了李师傅。
陈某说,她的租期没到,李师傅就把机器搬了过来,就放在她店门口的空地上。“好像在催我快搬走一样,感觉他欺负人。”后来,在搬走机器的过程中,丈夫不小心砸断手,这让她更加记恨李师傅。
6月8日中午,陈某去买菜时经过李师傅的仿真花厂,发现工人正干得热火朝天,而仿真花就堆放在门口的空地上,她决定伺机报复。
目前,陈某因涉嫌放火罪被义乌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