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初“史上最严大气法”的推进实施,到三月隆隆轰响的“春雷行动”,再到畜牧养殖整治等各项大大小小的“专项整治”、“特别整治”,今年整个上半年,以市环保局为统率、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环境执法整治行动一个接着一个,声势一浪高过一浪,打击力度一波胜过一波。
特别是对某些环境违法企业,不但“业停了,门关了”,而且“款罚了,人抓了”。无论是打击的力度、广度、深度还是整治的质量、数量,义乌环保部门的环境执法在金华均名列前茅,甚至就上半年而言在整个浙江省都无出其右。
为什么出手这么重?
有必要出手这么重吗?
这么重的出手到底打痛了谁?
冷峻的整治、严苛的执法未必没有杂音,当然更少不了困顿、不解和疑惑。好,借助“十大典型案例”展示这一契机,我们有必要很严肃地回答一下这几个问题。
为什么出手这么重?我想,关于环保生态理念这个大问题不用赘述了吧,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电镀废水重金属超标3倍以上是要入刑的,为什么?重金属一经外排,在水体、土壤等外环境中会长期存在、无法降解,对生物及人体有较大的毒害作用。如果此类环境污染行为无法得到有效遏制,那我们生活的肉眼不可见的环境又将存在怎样的危机?对于这些,环保人不会“视而不见”,企业也不该“佯装不知”。
有必要出手这么重吗?有无必要出手这么重,重点要看违法企业的违法实质,关键要看重拳整治的“打击标准”。据我们了解,整治什么样的违法污染企业,环保监察大队在每一次行动之前都是“有言在先”的———“四大类”是重点整治对象:
第一块就是这个“五水共治”当中涉水的,即对非法排污的企业要重点整治。第二块是涉气的,保障G20峰会。第三块是老百姓关注、社会影响比较大的。第四块是知法犯法而且不思悔改、屡打屡犯的。各自对照一下这个“标准”,试问,一旦有违法企业“中标”,有无从重从严打击的必要?!
这么重的出手到底打痛了谁?与其说我们关心“打痛”了谁,不如说我们更关心“打醒”了谁!从严格和长远意义上说,打痛不是环境执法的目的,起到警示作用,“打醒”才是主要目的。让违法企业觉醒,让其他企业警觉,让环境污染止于良知,这才是环境执法的终极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