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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街头“乱行车道”现象严重 各行其道才能共建交通文明

发布时间: 2016-06-22 09:42:20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记者 刘军 见习记者 王佳丽

稠州中路与篁园路交叉口,各车种混行。

篁园桥头段,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摩托车不靠右行驶等现象比较普遍。

江滨路上,一辆三轮车“骑”上了机动车道。

  中国义乌网6月22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刘军 见习记者 王佳丽)“街头交通状况太乱了”、“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行人、机动车乱成一锅粥”……近来,不少读者反映,义乌部分街头交通参与者“乱行车道”现象严重,希望予以关注。

  篁园路:10分钟60多辆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

  昨日早上7点30分,记者来到篁园路,在靠近江东新村的篁园桥头,看到环城路方向的道路分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但是,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不少的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驶上了机动车道,有的电动车开得飞快,有的三轮车、自行车骑行到了道路中间,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不得不“左躲右闪”甚至鸣笛提醒。这时,篁园路与江东中路十字路口的直行放行的信号灯亮了,记者远远看到排在机动车中间的一辆电动车飞快地向篁园桥头驶来,竟把后面的机动车远远“甩”在了身后。从7点40分到7点50分,记者粗略数了数,这一路段至少有60多辆非机动车驶入到机动车道行驶。在现场,记者与一名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车主交流起来,他说,非机动车道人、三轮车、自行车太多,不如机动车道宽敞,为了赶时间,他就把电动车骑到了机动车道上了。当谈到是否考虑过这样行驶的安全性时,这位车主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有些“不光彩”:“这样确实不安全,还是该走非机动车道。”

  稠州中路与篁园路交叉口:争道、抢道现象十分普遍

  昨日上午8点20分左右,记者来到稠州中路与篁园路交叉口。

  站在靠近篁园市场的稠州中路边,看到稠州公园方向的车流人流量很大,由于这一路段没有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在等候绿灯放行时,看到大量的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夹杂”在机动车中间。绿灯放行,机动车“躲”非机动车,而非机动车“抢”着急行,左右穿梭,让人揪心。8点35分左右,稠州中路直行的红灯亮了,稠州公园方向驶来的各种车辆都缓缓停了下来,记者在现场数了数,约二三十米长的“候灯”机动车队伍中,有三辆摩托车、六辆电动车、一辆三轮车。其中一辆摩托车等得有点“不耐烦”,在车队中一只脚拖地,左右“插缝”往前“挤”,一直“挤”到了最前面,越过停车线,停在了人行横道上,绿灯一亮,他第一个“窜”了出去。再看后面,由机动车、非机动车组成的“混战”大军“呼呼啦啦”驶了过来……

  在这个路口约半个小时时间,记者发现,人、车混行,车种混行,以及争道、抢道的现象十分普遍,让原本拥挤的交通显得更加混乱。路边,一位来自杭州的客商看到路口混行的场面说:“走路开车,各行其道才好。”随后,记者又前往江滨路、宾王路等路段,发现“乱行车道”现象都比较普遍,有的路段还十分严重。采访中,众多市民都表达出与那位杭州客商一样的“期愿”,那就是要努力建立起“各行其道”的交通习惯,只有这样,我们的交通才能逐渐好转起来,进而文明有序起来。的确,“各行其道”是保障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使交通秩序井然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渠道,但要实现它,需要交通组织管理方持续加大交通执法及宣传教育的力度,更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牢记交规,增强文明交通意识,从自身做起,守自己应守的“规”、走自己该走的“道”,如此方能共建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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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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