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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受害人”的演技派小偷 终究没逃过警察法眼

发布时间: 2015-07-03 10:14:28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李叶馨 通讯员 童琳

  明明是其见钱眼开,顺走了老板娘的财物,面对民警,却假扮起了“受害人”,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其假装诚恳、淡定的表现虽一时躲过了民警的怀疑,但经过一次次的调查,终被识破演技,抓获归案。

  4月5日中午,兰溪市公安局灵洞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内某企业报警。当天午饭时间,该企业老板娘章女士的办公室遭窃,桌上的苹果6手机不见了,她的钱包内也少了3千元左右的现金。该企业员工郑某也反映其办公桌上的三星手机以及钱包里的200多元钱被偷了。

  经过现场勘查,民警初步排除了外来人员作案的可能,然而,由于该企业员工较多,又是午休时间,很难在短时间内锁定案犯。

  那么到底是谁偷走了这两人的钱财呢?就在办案陷入胶着状态时,受害人之一的郑某突然选择了离职。由于郑某的工资待遇并不低,也没有其他合理的离职理由,他的突然离职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不过,在前期调查过程中,郑某始终十分配合,没有丝毫破绽。为了解开心中的疑点,办案民警对郑某展开了调查。首先从郑某声称被盗的三星手机入手,调查竟然发现,该手机还在使用当中。民警联系上当前使用人得知,手机正是从郑某处以1000元低价购得的。

  6月30日,郑某再次被传唤到派出所,这次,办案民警留意到郑某表情有些不自然,回答问题也不像之前那般“从容”,但仍然坚持其“受害人”的身份。

  直到民警拿出其“被盗”的三星手机,郑某自知无从抵赖,才交代事实。

  原来当天,他见老板娘办公室内没人,其苹果手机和钱包都放在桌上,一时起了贪念,就溜了进去。事后看到民警上门,为了避免被怀疑,他就想通过谎报案情的方法洗脱嫌疑,本以为将自己的手机处理给了别人,就能瞒天过海,没想到最终还是被民警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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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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