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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出台文化精品工程扶持奖励办法 首设“骆宾王奖”

发布时间: 2015-08-13 09:01:40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黄桢

  中国义乌网8月13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黄桢)背景:今年3月,我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文化强省建设要求和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引领义乌转型发展,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建立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奖励机制。通过成立文艺精品评审委员会,对重大文艺创作项目投入建立完整的项目申报、立项、评审机制,培育、引进、集聚一流创编人才,扶持一批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旋律,以义乌丰厚历史文化积淀和改革开放生动实践为题材的文学艺术创作项目。对文艺成果在国内院线、省级以上媒体播映、刊登的,对获得“五个一工程”及其他国家级、省级常设性重要文化奖项的作品和个人(团体),加大奖励力度。重点扶持市婺剧保护传承中心出人出戏出精品,建设品牌院团。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我市认真学习研究了中央、省有关文件,梳理了我市已有的相关政策,对现状进行了调研,对主要的文艺团体、专家学者进行了走访,倾听了从业者的诉求,收集了其他兄弟城市的做法。日前,根据《中共义乌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决定》及《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义乌市文化精品工程扶持奖励办法》。该办法健全了文化精品扶持奖励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和保障作用,突出以奖代补,强化绩效考核,全面推动文化强市建设。

  《义乌市文化精品工程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日前正式公布实施,以进一步健全文化精品扶持奖励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和保障作用,鼓励创作更好更多的精品力作,推动我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办法》分总则、创作生产项目扶持立项、文化精品奖励、文化建设突出贡献奖———骆宾王奖、附则五大章共有31条,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特别明确了在文化发展基金中设立义乌市文化精品工程扶持奖励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义乌市各单位、社团、个人创作出品、投资制作,义乌市外主要反映义乌内容或冠义乌名的原创文化精品,以及代表义乌参加社会公认的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艺活动的团体或个人的扶持奖励。

  扶持创作生产项目

  《办法》中,创作生产项目扶持的范围包括重点文艺创作项目、参赛参演参展精品项目两部分。其中,重点文艺创作项目主要包括舞台剧(包括其它形式的舞台艺术)、影视动漫剧(包括纪录片)、文艺类图书(长篇纪实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小说等)、广播剧、歌曲等门类的作品创作、生产和推广;参赛参演参展精品项目则代表义乌市参加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承办,或业内公认具有一定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国内文艺比赛、演出、展览,并较具获奖潜力的文艺项目。

  据了解,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视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扶持资金额度。原则上舞台剧、影视动漫剧(片)每部不超100万元,广播剧、文艺图书类出版每部不超20万元,歌曲创作每首不超5万元。文艺团体或个人参赛参演参展,扶持金额视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个人不超5万元,团体不超20万元。

  “输血”文化精品

  文化精品是一座城市先进文化的重要标志,我市通过实施《办法》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更好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办法》中,文化精品类是指由我市单位、社团、个人为主体组织创作生产的,或市外主体创作生产反映义乌题材、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作品。范围主要包括:获得全国、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作品;获全国、省常设性文艺(新闻、出版、社科)奖的作品或个人;在央视、省级卫视主要频道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广播)剧、动画片;获省级以上奖项且演出场次超过一定数量的舞台剧等;销售量超过一定数量的图书;票房收入超过一定数量的电影。

  《办法》明确奖励标准,例如对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按照国家奖金的10倍标准予以奖励;对获浙江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按照省奖金的2倍标准给予奖励;在央视综合频道黄金时间播出电视剧按每集10万元进行奖励;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舞台剧专场正式演出场次达到50场的(不含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场次),按总场数每场4000元给予奖励,最高不超30万元;电影通过院线放映且票房收入实现盈利,按盈利部分20%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等。其他获全国、省常设性文艺(新闻、出版、社科)奖作品具体奖励额度根据经费投入额度、创作主体性质、作品规模、奖项等次等情况综合审定。

  除此之外,对获得国际性重要奖项或入选公认有影响力的国际性展览的或者获国内其他权威专业性奖项,并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或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的,均可视其权威性、影响力、作品门类、规模、投入等情况参照执行经认定可参照标准予以适当奖励。

  首设义乌特色的“骆宾王奖”

  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办法》特别设立了义乌市文化建设突出贡献奖———骆宾王奖。该奖用于奖励取得文化精品重要成果或对义乌文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团队)。

  据了解,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参评:代表义乌创作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具体范围参照文化精品奖励范围)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及表彰的;创作以义乌为题材的文化精品,且在对外宣传义乌城市形象和文化魅力,彰显义乌精神等方面取得重要社会影响的;参与义乌市文化建设,承担或参与义乌文化重要课题研究,学术论文、理论文章、研究报告等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在文化精品创作领域为义乌作出其他特殊贡献的。

  骆宾王奖每两年举办一届,每届原则上从文学艺术类、新闻类和哲学社科类三个门类中按照2:2:1的比例评选出5名获奖个人(团队),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个人5万元,团队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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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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