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读者张女士昨致电本报咨询,两年多前她买了一台彩电,发票已经丢了,现在屏幕出现故障,不知道还能否换新彩电。
张女士告诉记者,这台彩电是2013年3月15日,她在义乌南方联边的家电商行买的,55英寸TCL品牌,花了11000元。
今年7月12日晚上,这台彩电图像突然出现斑点,屏幕四角也漏光,后来图像就不清楚了。
第二天,张女士找到南方联边的这家商行时,发现店铺早已关门停业。“当时,店家说屏幕三年内三包。”
几经周折,张女士得知关门停业的只是一个家电经营部,该品牌彩电的售后维修部设在义乌市沪江路。
于是,她带着问题彩电找到了售后维修部,维修部的刘师傅检查确认,这台彩电液晶屏漏液,需要更换屏幕,可惜这款彩电屏幕已断货。
但只要张女士提供购买彩电的原始发票,可以免费更换一台相同品牌、相同尺寸、不同型号的新彩电。
遗憾的是,发票早已遗失。这下,刘师傅为难了,消费者无法提供购机发票,就必须支付5000元的折旧费,才能换新彩电。
张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只好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维权申诉。
昨天上午,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经过核查,发现原先张女士购买彩电的这家家电商行,确实已关门停业,但还有上级公司。
于是,执法人员立即召集商家和消费者现场调解,但双方在是否免费更换彩电,是否需要提供购机发票等问题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执法人员说,“既然屏幕断货,更换一台新彩电符合国家三包规定,但店家要求张女士出具发票,也符合国家三包规定。”
后来店家通过内部查询,找到了一块同款彩电屏幕,经过执法人员调解,由售后维修部负责给张女士的彩电免费更换屏幕,屏幕更换后,其三包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对这一结果,张女士表示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