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便利化协定》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参与并达成的首个多边货物贸易协定,如果生效,将大大压缩外贸企业的成本,加快进出口的环节的运转速度。
《贸易便利化协定》若生效
企业省事又省心
上世纪,国际社会在进行贸易便利化研究时认为,关税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各国减免税政策的实施,进出口企业的交易成本就主要体现在归置措施、手段上,贸易便利化问题越来越突出。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庄芮,今年6月在义乌举行的进口贸易便利化的提高与完善论坛上指出,当前国际贸易便利化的国际趋势主要有两个:世界贸易组织推动的贸易便利化以及区域贸易协定(RTA)框架下的贸易便利化。有研究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多哈回合步履维艰、坎昆会议无果而终后,全球范围内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态势异常迅猛,各国均热衷于构建区域贸易协定,互享优惠政策,共同发展。我国在这方面的探索起步较晚,始于2001年。
区域贸易协定内容五花八门,大小不一,有的只涉及三个国家,多的可达二三十个国家,成为当前世界对外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如此,但区域贸易协定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因而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主导的贸易便利化协定依然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贸易便利化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成立近20年来,达成的首份全球性贸易促进协议。今年9月,我国完成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的国内核准程序,成为第16个接受该议定书的成员。
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究竟有什么意义?此前,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表示,对我国而言,《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将加速货物的放行和流动、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对提升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主要出口成员贸易便利化环境,减少我产品进出口障碍并营造便捷的通关环境,推动我国外贸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贸易便利化协议》待落实
国内正不断摸索便利化措施
我国为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需要做何种准备?根据上述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的解读,除已完成的国内核准程序外,还要将《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工作与我国口岸现代化改革进程相结合,继续做好法律法规配套政策、监管体制和机构职能等方面的准备,推动相关领域的改革和制度建设,提高我国口岸部门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营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使其成为我国外贸竞争新优势。
之所以会提出上述要求,主要是我国的贸易便利化还有更多优化的空间。“有机构根据进口和出口一个标准20英尺的集装箱所花费的天数、成本、单证数量等因素评出了贸易容易或困难的经济体。据统计,2007年,中国位列38位,到2013年时,排位下滑至68位。”庄芮表示。
为给国内的外贸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进出口环境,赶上世界贸易便利化的发展速度,我国一直在贸易便利化这条路上奋起直追,通关、商检、外汇、财税、金融等各项深化改革措施正在稳步推进,以期能进一步惠及企业。
当前,在外贸出口发达的义乌,便利化出口早已成为新常态。2014年1月,“义新欧”国际集装箱专列开通,列车由义乌出发、经新疆后通往中亚五国,再延伸至欧洲。在时间成本上,通过“义新欧”,运输时间可缩短至17~19天,仅为传统海运时间的一半左右;在费用上,“义新欧”班列仅为空运的1/5,不仅能有效缩短企业的交货期,也能节省成本,提高资金周转率。
2014年9月22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正式启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打破地域限制和关区行政界线。自此,企业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可以自主选择通关模式、自主选择申报地点和查验地点,小商品出口的通关效率进一步提高的同时,出口物流成本继续降低。
2014年10月份,义乌机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顺利验收,除海运、铁路外,小商品出口再添空运渠道。此前,义乌海关还开通了直通浦东国际机场的卡车航班业务,高附加值的小商品可以通过航空货运快速到达欧洲等发达国家。
2014年11月,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实施,这是为小商品出口量身定制的专属新型贸易方式,方便办理报关等手续;以往每票报关单申报货值为5万美元,现在可提高至15万美元;可用人民币结算,减少汇率损失。围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义乌商务局、检验检疫局、海关等部门推出了“集中仓储、联网申报、前移检验、有效监管”,享受海关24小时全程电子通关、简化申报、智能卡口验放等便利化措施。
2014年12月31日,法检目录再进行调整,对有关汽车用品、兽用疫苗等的规定有了变化,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简化出口程序。
“另外还有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信用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各项手续的便利化是一线外贸从业人员感受最明显的内容。”外贸业务员何丹表示,有了这些的铺垫,一旦《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就能快速地运用到平常地业务中。
“单一窗口”是发展方向
企业盼政策更接地气
按照《贸易便利化协定》相关条款,其目的在于建立“单一窗口”以简化海关及口岸通关程序、提高跨境贸易效率、提升全球贸易额。所谓的“单一窗口”指的是参与国际贸易各方面通过单一平台向相关部门提交标准化信息和单证以满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
庄芮指出,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单一窗口”存在三种模式:“单一机构”模式,瑞典和荷兰最为典型;“单一系统”模式,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单一平台”模式,这是新加坡贸易便利化、监管高效化、具备最佳国际竞争力的集中表现。她认为,这对国家的贸易便利化建设是个考验,同样对企业也是个挑战,企业应该加强信息沟通,利用数据分析市场,善用规则。
“义乌政府对《贸易便利化协定》很重视,不少外贸企业也在第一时间关注了这一信息。目前大家最为关心的还是日后该协定书生效后,如何去实施的问题。”姚辉,义乌市汇优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义乌进口商品馆商户,同时也是外贸出口商户,主打东南亚、非洲市场。这两天,在他的朋友圈中,几乎人手一份《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相关资料。
他坦言,不少人会将《贸易便利化协定》和此前我国的各项区域贸易协定相比较。据统计,截至今年初,我国已经签署的自贸协定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和瑞士的自贸区,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等,此后加了中韩自贸区,而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澳大利亚、斯里兰卡和挪威的自贸协定正在谈判。虽然选择很多,但他们使用较少,原因就在于手续复杂,申报材料多,其中很大一部分材料甚至是在相互证明,套用之前流行的玩笑话,就是一直在被问,“怎么证明我是我,我妈是我妈?”姚辉表示,他们希望落地后的《贸易便利化协定》能真正地实现便利性,让企业省事省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