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今年30岁,云南昭通市人,在义乌做钢筋工,暂住义乌后宅街道下高塘村。9月27日晚7时许,李某吃晚饭时喝了黄酒。当晚8时许,他又和亲戚朋友到后宅夜市吃烧烤,其间又喝了一瓶啤酒。当晚9时许,李某驾驶摩托车经过北站大道何界村路段,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两车有不同程度损伤,双方下车后指责对方。
怕自己在事故处理中吃亏,李某马上打电话让舅舅徐某来助威。徐某赶紧叫上表哥张某,两人一前一后驾驶摩托车赶往事故现场,全然不顾自己其实也喝过酒。此时,对方汽车驾驶人闻到李某身上的酒味,于是选择了报警。
接到报警后,义乌交警大队后宅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李某、徐某、张某均有酒后驾车嫌疑,便将3人送到医院抽血化验,结果他们的血液酒精含量均达醉驾标准以上。醉驾的处罚标准为拘役1~6个月,罚金5000元以下,吊销驾驶证。李某追悔莫及,自己吃亏不算,还连累了亲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