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13日讯(通讯员 陈正明 丁康康)近日,义乌市公安局赤岸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依法刑事拘留1人,上网追逃1人。
9月21日,赤岸派出所根据群众线索举报,在福田街道某饰品厂内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经审查,2015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罗某在义乌市福田街道某饰品厂受雇于企业主宋某担任厂长期间,在明知抛光清洗后的废水是会污染环境的情况下,为节省污水处理费用,仍然将未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过的具有污染环境的溶液排放到下水管道中。
经抽样检测,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在六楼车间排放口,总镉超标50倍,总铅超标9.1倍;在沉淀池至雨水井排放口,总镉超标19倍,总铅超标3.2倍。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义乌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义乌市公安局上网追逃。
义乌作为国际商贸城市,企业众多,但许多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赤岸派出所办案民警楼海彬提醒企业主,保护碧水商城要靠大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对污染环境罪作出明确解释,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主切莫因贪小便宜,存在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