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交警大队酒驾办里,经常上演“醉鬼”的各种丑态,有人耍赖、有人装失忆,还有人产生了幻觉,甚至有人因为醉酒处罚而黄了婚事。“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酒醒后很少有不后悔的,不过到了这里悔青肠子也没用,还是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规定。”办案民警说。
湖南永州人朱某,是一名80后,酒量不咋的,胆子却不小。7月5日傍晚7点多,他和亲属在北苑一家烤鱼店里吃饭,边吃边聊兴致不错,不知不觉间二两左右的白酒下了肚。酒足饭饱后,他竟然直接驾驶浙G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上路了。当晚10点多,朱某驾车来到北苑路与丹溪路交叉口时,与正在路口等待信号灯的3辆小轿车发生了追尾。接着,肇事车继续往前冲,又撞上一辆两轮助力车,造成车损人伤。
“到了我们酒驾办,他一直嚷嚷说,车子的刹车失灵了,怎么踩车子都停不下来;又说窗户玻璃上有白灰,有好几个人拽住他不让走,要陷害他。”办案民警赵警官说,“其实朱某是错踩了油门,追尾后3辆车的驾驶人拦住了他,结果他竟然跟人打起来了”。
9月21日凌晨2点多,工人北路九号公馆前面道路发生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肇事者是义乌人樊某,事发前,他与朋友先后到饭店和酒吧“赶场子”,喝了四五两白酒、三瓶啤酒。
酒醒后,樊某悔恨不已,一个劲请求民警从轻处理,不要对他进行拘留。“他说,后天就是自己结婚的大喜日子,如果因此被关押了,女朋友肯定跑了,婚也结不成了。”办案民警说,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