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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警方严打传销违法活动 今年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8人

发布时间: 2015-10-16 09:26:54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陈正明 记者 甄兰

  中国义乌网1016日讯(通讯员 陈正明 记者 甄兰)近年来,义乌警方坚持“积极防范、控早控小、依法严打”的工作原则,持续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截至10月15日,今年警方共排查传销线索10起,立案侦查组织领导传销类案件4起,目前已破案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8人。

  义乌警方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呈现蔓延态势,对部分地区的治安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当前传销警情增多、案件高发的特点,义乌警方今年初在全市范围内部署了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当前,除了传统的“拉人头”式传销活动外,还出现了以“投资理财”、“财物返利”为主的新型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典型案例

  徐某“舍得”传销团伙案

  2015年7月,义乌警方发现有人在从事一种叫做“舍得”的投资活动。经初步调查了解,投资者参加投资后短期即可获得10%的利润,并可重复投资,利润相当可观,且存在拉人获利的模式,涉嫌传销。警方结合统一打击传销违法犯罪集中整治活动,根据掌握的线索对该案秘密调查和排摸。

  经调查发现,该活动的运营模式没有任何经营实体支撑,也就是说不会产生任何利润,上线的获利全部要依靠发展下线投资来支撑,在义乌设有固定的“授课点”,是一起典型的传销案件,警方果断对该案立案侦查。

  9月22日凌晨,义乌警方出动警力50余人,对盘踞在义乌境内从事“舍得”传销犯罪活动的徐某团伙实施统一收网抓捕,共抓获14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11人。

  经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主犯徐某系黄金家族成员,其帐号下面的会员帐号达15000余人,另外10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其下线,级别均在幸福使者以上,下线会员帐号均达500人以上,整起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案值巨大。同时,在审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期间,侦查人员发现其手机上有一个微信群,群中人员应该均已达到黄金家族成员级别,而且成员涉及全国多地。

  办案民警在介绍“舍得”传销模式时说,“舍得”传销案件是一起涉及全国多省市的网络传销案。该活动对外宣称“舍得”诚信循环互助系统是一套已在全世界稳定运作了21年的财富循环系统,系统通过现金流的科学操作和系统化规范化有序运行,打造长久的“个人诚信财富体系”,用互助和循环的手段,将诚信的价值用资产化的方式体现出来。投资者只需要到该公司指定的网站注册会员,即可开展所谓的“舍得”活动。

  所谓注册,即参与人在推荐人的帮助下到网站登记。注册会员后,交纳10元购买一张“门票”,系统会在10-20天内安排5至10位成员名单和帐号,并且注明每个帐号转帐金额,要求参与人为他们转账(转账总金额按不同级别分为1000-5000元不等),收款方在系统点击确认收款成功后,完成一个“舍”的过程。“舍”的任务完成后,系统会在48小时内,安排5-10位家族成员转款给“舍”汇钱的帐户,获得的资金为转出资金加上所等天数乘以转出金额的百分之一比如“舍”出1000元,等待了十天,则会获得1000+1000*10*1%=1100元人民币,这就是“得”。至此,整个“舍得”过程完成,参与者又可再次购买门票进行重复操作。

  除此之外,该活动还规定了严格的等级制度:分别为基石会员、幸福使者、互信大使、贡献大使、系统勋章成员、黄金家族成员。对于层级晋升也有明确规定,发展五名基石成员可成为幸福使者,下线达到三名幸福使者即可成为互信大使,下线达到三名互信大使即可成为贡献大使,下线达到三名贡献大使即可晋升为系统勋章成员,下线达到三名系统勋章成员,参与人成为最高层级的黄金家族成员。

  民警分析

  传销案件特点和发案原因

  民警认为,当前类似传销形式违法犯罪案件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传销案件中,涉及人员一般有数十人,多的有数百甚至上千,如“舍得”案中开设帐户达15000个;涉案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甚至上千万或上亿元,社会危害性明显。

  二是跨区域发展普遍,甚至境内外人员勾结作案。发案范围不限于义乌本地,也有外地公司甚至境外人员来义乌发展下线。发展手段多以熟人拉拢熟人为主,辅之以网站宣传等。

  三是投资返利模式众多,宣传诱惑性大。如以投资外汇、黄金、购买物品返利、投资高新科技、健康产业并争取上市为名实施,花样众多。对外宣传回报丰富,因此主要吸引不具备金融知识和正确理财理念的中老年人参与。

  今年以来,义乌警方根据实际情况,先后组织开展了防范处置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整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积极开展防范宣传的基础上,紧密开展非法集资排查,对群众报案、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情况认真核查,依法受理立案侦查,获取证据后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虽然警方加大了对类似传销案件的打击力度,但是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在一定范围蔓延。

  民警分析:主要是当前城乡居民有一定财富积累,在鼓吹投资理财的大背景下,群众渴望有巨额回报的投资渠道。而新型“传销”组织迎合需求,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宣称能不劳而获、迅速致富,因而诱人上当。

  同时,传销手段不断升级变化,借助国家相关政策伪装,或以资本运作为名,掩盖其发展会员或下线牟利的本质,降低传销投资金额,扩散参与群体,再加上投资人投资理财观念不正确,有的严重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有的投资人法律意识不强,就更容易上当受骗。

  另外,由于商事主体登记改革,注册成立公司手续简化,新增公司企业数量巨大,而相关部门审批登记后的监管力量难以保证。类似传销手段发展迅速,但危害后果并非马上直接体现,在查处中也存在定性困难、取证困难等问题。

  警方提醒

  “高额回报”不可能实现

  传销组织者空手套白狼

  警方介绍,国家明令禁止各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不法分子为其非法活动编造了各种堂而皇之的名目和谎言,以混淆视听、蒙骗群众、逃避查处。大多数传销组织都具有典型的“四无”特征,很多传销人员从没有看到过所谓的“商品”。同时,传销培训也从固定场所转变为“地下秘密活动”,组织者借用宾馆、饭店、商务楼或单独租赁房屋作为培训基地,“上小课”,上一课换一个地方,打游击战,以逃避检查。

  民警提醒,无论传销手段如何千变万化,其本质规律都是“拉人头”、收取“入门费”,也就是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加入,并缴纳各种名目的费用,如“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投资款”等。加入者之间形成上下层级关系,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

  传销组织者使用空手套白狼的手法,既不生产也不经营,完全靠发展下线维持运转,而参与者只有不断发展下线并且要求下线再不断地发展,才有可能升级并获得回报。

  对于传销,警方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认清传销本质,远离传销。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等,只是传销组织迷糊群众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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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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