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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互助”,义乌职工的“第二医保”

截至目前共向595名患病职工赔付保障金约52万元

发布时间: 2015-10-17 10:01:2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记者 李爽爽 特约记者 张锦清

  中国义乌网10月17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李爽爽 特约记者 张锦清)“只交了50元参保费,没想到医保报销后还可以报这么多。这样的惠民政策,对困难职工来说,真是雪中送炭。”日前,在我市某单位上班的职工陈女士,从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领到医疗互助保障金后深有体会地说。

  陈女士因患有慢性肾功能衰弱,今年已先后在浙二医院、义乌中心医院等多家医院住院7次,特殊门诊治疗1次,医药费总共花了20多万元。通过医保报销了大部分医药费,但是个人需负担的金额仍比较多,加上后续的医疗费用,家庭经济压力很大。得知市总工会今年推行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政策后,陈女士立即申请,最后共领到了1.5万元医疗互助保障金。

  每人每年只需交50元 医保报销后还可“二次报销”

  按照现行医保政策,参保职工住院治疗时,还需自行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这对不少职工而言,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据市总工会调查,目前在各级工会建立的困难职工档案中,60%以上的困难职工家庭存在因病致贫的情况,“一人重病拖穷全家”的现象时有出现。“病有所医”一直是广大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缓解职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今年初,市总工会推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政策,每人每年只要交50元保费,住院治疗、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由个人承担的自付部分费用中还可“二次报销”,为广大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筑起又一道“防线”。

  “公益性是我们开展这项活动的最大特点。”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互助服务对象以在职职工为主,门槛很低,不限制户籍和健康条件。凡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内,因患病在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经医疗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批准转院在外地住院治疗,一次性住院费用或累计住院费用,均可按标准分段申请领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

  工会经费支撑 确保职工保障金按时给付

  为确保医疗互助工作的正常运转,市总工会专门成立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协会,开设专用资金专户。在协会成立之初,工会投入20多万元用于办公设施采购和软件开发等。

  此外,总工会每年从工会经费中拿出每名参保职工10元钱的配套资金,当作风险预备金,以确保职工保障金按时给付。协会办公经费及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均由市总工会开支,如当期互助保障金结余,结转下期滚动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职工身上。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在义乌还是新生事物,一开始并不被广泛接受,有些人还认为工会是在卖保险,甚至部分年轻职工觉得自己不会得病,参保积极性不大。”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发动全市工会干部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并采用办培训班、上门指导等方式,努力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

  目前,这项政策已经在全市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使越来越多职工开始主动参保。

  拓展参保对象 构筑职工大病新防线

  为进一步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稳步发展,不断增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能力,提高覆盖面,更多、更广地惠及广大职工,近日,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协会理事会召开一届二次会议,2016年度的医疗互助保障工作首次将互助保障参保对象,由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拓展,保障金累计给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

  此外,对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按比例自负)部分,在去年的基础上分别提高了给付限额,具体为:5000元(含)以下,由给付50%提高到给付60%;5000元至10000元(含),由给付60%提高到给付70%;10000元以上,由给付70%提高到给付8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标准为:5000元(含)以下,给付40%;5000元至10000元(含),给付50%;10000元以上,给付60%。

  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参加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单位405家,参保职工人数56305人。截至9月底,共为595名患病职工赔付互助保障金约52万元。职工医疗互助作为职工的“第二医保”已发挥作用,有效减轻了部分患病职工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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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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