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20日讯(义乌商报胡木水)昨日,本报新闻热线15057912345接到一热心读者报料:“11月16日,一盗窃团伙打“飞的”到义乌盗窃,11月17日上午连偷5只手机后被我市警方抓获。“
记者核实报道:11月14日,盗窃嫌犯李某和庞某在重庆打电话给深圳的黄某,打听义乌的“行情”。黄某表示会亲自到义乌看看。当日,黄某赶到义乌,住在东阳一家旅馆。他到义乌连续观察了两天后,给李某和庞某回电话表示“义乌人气很旺,可以‘上班’(扒手行窃的行话)。”
11月16日傍晚,李某和庞某带着28岁的重庆男子刘某从重庆乘飞机赶到义乌。当晚9点多,黄某到义乌机场将李某等3人接到东阳。
次日早上7点多,黄某一伙乘巴士到我市江东客运站。8点07分至17分间,他们在江东客运站对面的公交站点采用“挤车手段”,从乘客身上连续窃得两只手机,而后又上了101路公交车,窃取一只手机,并在20路公交车停靠时又窃得一只手机。9点14分,宾王路804路公交站点,黄某等人再次偷得一只手机。
其实,该团伙在偷窃第4只手机时,便衣警察已盯上他们,一路跟踪到宾王路,目击4名团伙成员偷取第5只手机后乘上去东阳的巴士。于是,警察开车一路追踪。当天上午10点,那辆巴士在原青口圆盘站点上下客时,黄某等4名嫌犯束手就擒,目前已被警方刑拘。
据悉,黄某,42岁,贵州石阡县人,2013年曾在深圳因扒窃被判处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今年10月10提前释放。李某,42岁,重庆人,庞某,43岁,四川人,都在深圳扒窃作案时被警方抓捕过。2010年,黄某和李某还曾在我市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