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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高悬排污企业头顶的“利剑”

———2015年义乌七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回放

发布时间: 2016-01-12 09:20:1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楼青君 记者 楼一强

  中国义乌网1月12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楼青君 记者 楼一强)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底色,是世代永续发展的源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们的生存之本,发展之机。但是,不知从何时起,雾霾来袭,我们已经不能放心安静地呼吸;水体遭受污染,我们已经不能放心饮用、下河洗澡;还有来自声、光、电、重金属、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方面的污染,让我们无时无刻不感觉到生存的危机。可以说,环境污染,每个人都是受害者;环境保护,每个人都应该是行动者。

  “史上最严”,环境领域“基本法”……新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出台之后,一直被寄予厚望。义乌实施新环保法已一年整,收效几何?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的局面是否有所改观?

  环保成改善民生第一要务

  改革开放以来,义乌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尤其是围绕小商品市场开展业务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而由企业生产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相比之下,环境犯罪多数面向社会大众,违法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因此,其社会危害性更大,百姓关注度也更高。

  面对日益加剧的环境压力,义乌市委、市政府毅然将环保的责任揽入胸怀,将环保工作放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同等重要的高度,作为改善民生的第一要务来推动。近年来,义乌斥巨资自上而下轰轰烈烈开展“五水共治”工作,涵盖水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等方面,并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进环境经济制度创新。

  持续高压打击环境违法

  为了蓝天碧水的义乌梦,义乌环保人一直在努力。在他们的肩头,左肩是保护环境的责任,右肩是保障发展的使命。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为了配合全市环境治理工作,长期以来,他们将打击违法排污、保障人民环境权益看成改善民生的第一要务,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处理的方式,针对少数企业心存侥幸,在夜间不正常运行或擅自停用环保设施等违法行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打违法企业“躲猫猫”行为。

  据统计,刚刚过去的2015年,义乌环保局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40件,行政处罚1540多万元,其中查封扣押44起,启动按日计罚2起,移送公安42起,刑事拘留33件、行政拘留9件,并先后开展了“亮剑斩污”、“督查+执法”等29次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行业进行整治规范。

  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环保部门将继续保持打击涉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同作战力度,及时发现、有效预防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各种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宗,打击一宗,确保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典型案例回放

  饰品厂偷排污水

  执法人员厕所苦候一小时“猫抓老鼠”

  经调查得知,后宅某饰品厂存在涉及重金属污染的重大嫌疑。2015年7月8日,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前往现场。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将便衣人员分成若干组,在厂区附近摸排。经摸排发现,该厂厂区一楼的打磨车间并没有在排水,而在该厂车间外,有一根PVC管连至厂区附近的公共厕所。为了取得确凿的污染证据,执法人员决定在公共厕所内蹲守。尽管厕所内的气味刺鼻,但执法人员屏声敛息“静候佳音”。

  一个多小时后,车间PVC排水管开始排放浑浊的打磨废水。采样人员与调查人员迅速出击,将企业偷排废水的事实抓了一个现行。当事人随即被公安干警控制。经询问得知,该厂生产废水经集水沟收集后,通过PVC管排至边上的公共厕所,最终排向外环境。

  采样人员所取水样,经环境监测机构监测、省环保厅认可,结果显示该厂总铜达到排放标准的254倍,总锌达到排放标准的43.2倍。该案中铜、锌严重超标并通过暗管偷排的行为,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酸洗车间如密室

  执法人员揭开伪装者“画皮”

  有群众举报,上溪镇毛塘楼村有企业乱排污水。

  因举报人提供的地址比较宽泛,环保局执法人员去了多次,一直没有找到对应的工厂。2015年10月30日,执法人员再次出动,终于有了意外的收获。

  在村子西边人迹罕至的地方,有一栋三层小洋房连着一排平房。执法人员发现,该栋楼房始终门窗紧闭,但这天恰巧开了一扇窗户,透过窗户可看到里面堆有拉链烫带的设备。

  执法人员猜测里面可能有酸洗工艺,为此马上联系上溪派出所将楼房门锁打开。进入楼房,执法人员竟意外发现小洋房里的车间,居然有小门通往隔壁的平房。打开平房小门看见,里面就是一个封闭的酸洗车间,车间里味道刺鼻,化学原料随意堆放着。

  这个酸洗车间虽在平房内,却只在三层小洋房一侧有门出入,相当于一个密室,极难被人发现。

  为了掩人耳目,这家工厂选择在晚上偷偷加工,白天始终门窗紧闭。而且为了避免酸洗产生的废水被人发现,负责人陈某还偷偷地在平房后面隐蔽的位置,深埋了一根直径为10公分的PVC暗管。工厂每个月要酸洗6次,每次有近一吨的废水通过这根PVC暗管排放到外环境。

  随后,执法人员对PVC暗管里的蓝色残液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残液中总铜超标7160倍,总铬超标23.9倍。该案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由司法机关进行进一步查处。

  油墨厂规避监管

  当事人被处罚款并行政拘留

  有群众举报,义亭镇王阡附近经常有一股来源不明的污水流淌。市环保局接到举报后,立刻与义亭镇五水办、创建办工作人员共10多人,到现场逐个翻窨井盖摸排污水来源。

  执法人员发现,有一处雨水管里的水体竟然呈深蓝色!找到线索后,执法人员赶忙翻查附近的窨井,找到污水的源头指向义亭镇某水性油墨厂。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油墨厂进行检查,看到该厂的车间西北角正在从事洗桶工作,洗桶产生的深蓝色油墨废水汇入边上的一个集水池,水池池壁上有一个直径10公分的洞口。当水位高于洞口时,池子里的蓝色污水就会通过洞口外排。检查人员说,这种排放方式存在间歇性和隐蔽性,要不是翻查窨井,还真不容易发现污水的来源。

  蓝色污水最终通过与池壁洞口连接的PVC管流入厂区外的雨水井。执法人员对厂区外雨水井内的废水采样,经监测,水样色度为1000倍,化学需氧量浓度为714mg/L,氨氮浓度为38.7mg/L,都大大超过标准排放限值。

  市环保局责令企业整改,并处罚款7.2万元。同时,依据新《环保法》规定,企业涉嫌通过暗管等规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该公司的负责人被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

  电镀废水一再超标排放

  启动超标按日连续处罚程序

  2015年8月12日,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义亭镇某电镀厂进行日常巡检,并对该厂的标排口进行取样监测。8月26日,监测报告显示该厂排放废水总镉浓度0.0258mg/L,超过标准排放限值。于是,市环保局按规定在取得监测报告的三日内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然而,在2015年9月2日复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企业整改并未到位,取样监测显示:企业废水总镉浓度为0.027mg/L,再次超过标准排放限值。

  新《环保法》规定,排污者超标排放污染物,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计罚作为上不封顶的处罚手段,较以往处罚数额明显增多,可以有效震慑环境违法企业。该厂电镀废水连续超标排放,依据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对该厂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措施。

  典型案例回放

  真空镀膜厂废气超标

  彻底整改后“脱胎换骨”

  有群众陆续反映,北苑某真空镀膜厂臭气扰民。经查,这是一家通过环评审批和治污设施竣工验收的企业,然而,针对频次趋密的投诉举报,市环保局将该案件列为年度重点信访案件,对该厂增加了检查频次。其中,在2015年8月22日的检查中发现,企业部分车间属敞开式作业,废气随风四处飘散。

  针对违规敞开作业现象,执法人员随即对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企业非甲烷总烃和恶臭两个指标超出国家排放标准,属于超标排放。

  得知以上情况后,环保局迅速开展行动,于2015年8月23日下午2时对该真空镀膜厂生产设备实行全面停产,并于次日对该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据介绍,此次停产整治历时85天,企业先后投入100多万,采取多项整改措施,包括以前企业5条UV生产线共用一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整改为每条生产线各配备一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加高废气排放口高度,由原来的15米加高到现在的近40米等。

  事后,市环保局于2015年10月20日对企业停产整治情况进行监测验收,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各项大气污染物浓度达标,依据相关规定,该真空镀膜厂于2015年11月16日分步骤实施复产。此后,市环保局仍对该案实行不懈督查,每月开展不定期突击检查,实行企业工艺废气及环境空气监测数据一月一报并对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了周边环境的安全。

  养殖废水排入缸窑溪

  5名当事人被行政拘留

  2015年6月18日深夜,大雨滂沱,市环保局与义亭镇政府开展突击检查,在陇三村一家养殖场发现异常状况。

  在该养殖场旁边,检查人员发现有一段明渠,上面盖着空心板和小石砖,十分诡异。起初大家以为只是剩余的建筑材料堆放,忙嘱咐工人立即清理。但随后细心的检查人员发现,这段明渠上游流的是清澈的雨水,而空心板掩藏着的明渠下游,流出的则是黑色、浑浊、带臭味的养殖废水。执法人员忙趴在地上,对空心板下的水渠情况进行查看,发现有一个暗口,正源源不断地向外喷涌着养殖废水,废水一直沿着明渠排入附近的缸窑溪。

  为了揭开谜底,次日清晨,市环保局、义亭镇政府联合义亭派出所开展“突袭”,对养殖场偷排的暗管进行挖掘,居然发现有一根PVC管从泵房(污水调节池)连接到明渠,该管深埋地下约20公分,不易被人发现。等掀开空心板才能看到,只有当污水调节池的水位高于管道高度时,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才会往明渠排放并最终流入缸窑溪。

  排放口处盖着空心板及小石砖和通过埋在地底的暗管排污行为,带有明显的逃避监管偷排废水的意图。据此,市环保局立即对该养殖场进行立案查处,处罚款5.2万元。5名涉案偷排的实施人被移送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

  饰品厂“渗坑”偷排

  假“循环利用”未能逃过执法者法眼

  2015年12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廿三里某饰品厂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接报后,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这栋楼内共有三家饰品厂,分别位于三楼、四楼和七楼。为了给可能含有重金属的生产废水找一个“好去处”,三家饰品厂共建4个大小不一,容量一立方米左右的集污池,将各自车间里产生的生产废水汇集到一楼的集污池,再通过2个水泵将集污池内的灰白、浑浊的废水抽到楼顶的水箱,再用PVC管连到各自的生产车间,进行废水“循环利用”。

  集污池内安置了提升泵和回流管道,外表看确似有废水回用,不对外排放的情形。可是,经过执法人员仔细勘查,发现企业回用废水的疑点重重:首先,企业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处理设备,集污池里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根本无法满足企业正常生产需求;其次,在集污池的侧沿布满污水溢流的灰白色痕迹,污水满溢到地面上,再顺着地面流到离集污池不远的绿化带里,灰白色的污水在低洼处囤积成一条小水渠。显然,池里的污水是长期“漫溢”到池外的。

  所以,绿化带里的洼地,就成了废水的“渗坑”,含有大量重金属的生产废水被渗透到了地底下。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渗坑的危害非常大,具有不可逆转性,污水渗透到地下,有可能污染地下水,而地下水一经污染就很难治理,而且花费巨大,因此渗坑排污已成为环保部门重点打击对象。目前,市环保局已将上述企业立案查处,并联合公安部门收集相关证据、办理移交手续。显然,这一起无视生态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必将受到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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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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