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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义乌共接到消费投诉7634起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79.5万

发布时间: 2016-01-12 10:09:46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陈旭龙

  昨天,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义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15年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去年共接到各类消费投诉7634起,比2014年的4729起相比上升61.43%。通过调解,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9.5万元。

  投诉主要内容:在买卖过程中不发货,不理睬消费者、发错货,虚假发货信息;网商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网店活动好评退款、返现、免单存在争议;消费者收到货后发现一些质量差、破损、假冒伪劣非正品、包装标志过期、不合格的“三无”产品;退换货以及邮费承担问题或买卖双方互评引争议;退换货后商家不退款、不换货,售后维修等服务得不到保障,消费者异地维权困难等。

  投诉主要内容:购买到假冒和翻新的苹果、华为、小米等手机;使用手机时出现黑屏、花屏、死机、主板和操作系统故障等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中心和商家在“三包”期内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时以检测、进水等理由借口推脱责任,服务态度差;充电器、数据线、电板和按键等手机配件出现故障时消费者维权困难。

  投诉的主要内容有:轮胎、导航仪、变速箱、发动机等汽车零配件配置差、以旧充新和电瓶维修问题;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交付车辆申请退押金、定金时商家借口不退还;交付押金后,商家未能及时交付车辆;在商家承诺的保修期内未尽到售后应有的责任,甚至拒绝履行保修义务;售后维修拖延,按揭、担保、保险等问题;商家无故不交付合格证、发票、钥匙、关单等材料导致消费者无法上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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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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