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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义乌接到消费投诉7634起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79.5万

发布时间: 2016-01-14 16:05:36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方清源 陈旭龙 记者 甄兰

  中国义乌网114日讯(通讯员 方清源 陈旭龙 记者 甄兰)据统计,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义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15年共接到各类消费投诉7634起,相比2014年的4729起上升了61.43%。通过调解,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9.5万元。

  这其中,涉及商品质量类的投诉有5499起,同比上升49.02%。居前四位的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类1249起(主要是手机、空调、电视机、洗衣机、电脑),占投诉总量的16.36%;日用百货类(主要是服装、鞋帽)798起,占投诉总量的10.45%;家用机械类904起(主要是汽车、助力车),占投诉总量的11.84%;烟酒饮料食品类520起(主要是肉类、果蔬、啤酒饮料类),占投诉总量的6.81%。服务类投诉有2135起,同比上升105.68%,占投诉总量的27.97%。居前几位的分别是居民服务类(主要是洗染、美容美发类)270起,占投诉总量的3.54%;宾馆餐饮服务类337起,占投诉总量的4.41%;制作保养服务类159起,占投诉总量的2.08%。

  据了解,2015年度消费投诉高发的领域包括网购、手机和汽车消费。其中,全年网购投诉举报1656起,同比上升272.13%,投诉主要内容为:在买卖过程中不发货,不理睬消费者、发错货,虚假发货信息;网商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网店活动好评退款、返现、免单存在争议;消费者收到货后发现一些质量差、破损、假冒伪劣非正品、包装标识过期、不合格的三无产品;退换货以及邮费承担问题或买卖双方互评引争议;退换货后商家不退款、不换货,售后维修等服务得不到保障,消费者异地维权困难等。

  手机通讯类产品的投诉有919起,同比上升44.95%,投诉主要内容为:购买到假冒和翻新的苹果、华为、小米等手机;使用手机时出现黑屏、花屏、死机、主板和操作系统故障等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中心和商家在三包期内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时以检测、进水等理由借口推脱责任、服务态度差;充电器、数据线、电板和按键等手机配件出现故障时消费者维权困难。

  汽车交通工具类的投诉有904起,同比上升63.64%,占投诉总量11.84%。投诉的主要内容有:轮胎、导航仪、变速箱、发动机等汽车零配件配置差、以旧充新和电瓶维修问题;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交付车辆申请退押金、定金时,商家借口不退还;交付押金后,商家未能及时交付车辆;在商家承诺的保修期内未尽到售后应有的责任,甚至拒绝履行保修义务;售后维修拖延,按揭、担保、保险等出现相关问题;商家无故不交付合格证、发票、钥匙、关单等材料导致的消费者无法上牌等。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分析指出,汽车消费中商家无故不交付合格证等材料导致消费者无法上牌的问题在2015年较为突出,其中某知名品牌4S店屡屡延迟交付进口汽车相关车辆合格证引发的消费者投诉就有数十起,根据汽车“三包”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商家处以罚款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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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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