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义乌公安局交警大队每天都安排警力多时段、多地点进行严查酒驾。长假7天下来,查处结果出乎交警意料,只逮住了25名“红脸司机”,查获的酒驾及醉驾数量比平时都要少。
【现场回放】
被查司机均心存侥幸
以为春节交警不上班
镜头一:隔夜酒害了他
2月15日是农历正月初八,早上9时许,义乌交警大队佛堂中队的民警在佛堂镇双林路与佛堂大道交叉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此时,一辆小轿车进入了民警视野,坐在驾驶室里的司机没有系安全带。民警靠近后,驾驶室里传来一股酒味。民警看到司机嘴巴干燥脸色憔悴,心里有了判断:这人十有八九是喝了隔夜酒的。经询问果然如此。
据了解,该驾驶人姓蒋,是义乌大陈人,为人豪爽的他头一天晚上确实与朋友喝了不少酒。当天,蒋某与亲友一起到佛堂,想不到在路上被交警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测试,蒋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63mg/100ml,属于酒后开车,“头一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竟然还能够测试出来。”蒋某跟同行的亲友都颇为惊讶,表示以后一定会注意。
镜头二:酒后骑摩托车也要处罚
在一些人看来,酒后开汽车肯定要处罚,酒后骑摩托车应该不会查。这不,佛堂的宋某就吃了这个亏。
2月12日是农历正月初五,宋某的亲人逝世了,准备次日火葬。作为关键人物的他自然是忙前忙后。当天下午2时许,中午喝了酒的宋某驾驶自己的正三轮摩托车到赤岸镇买菜,在赤岸镇新桥头附近,他的车被佛堂交警中队的民警拦住了。红光满面的宋某开始还无所谓,后来听到交警让他进行酒精测试,这才慌乱起来。
“怎么开正三轮摩托车也要查的?我还以为没有事情呢,早知道这样,说什么也不敢酒后开车了。”经过酒精测试仪测试,宋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30mg/100ml,属于酒后开车。
镜头三:酒驾后大打出手
2月10日,正月初三,本是高高兴兴拜年的好日子。可是对于市民傅某等人来说,春节里的祥和,全被他的一个举动破坏了。
当天下午5时20分许,傅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经过江东路与下王路岔口时,与另外一辆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发生口角,随后家属参与并发生了打架。
这一架让傅某与对方都进了派出所。后经检验,这一系列遭遇的罪魁祸首是傅某酒后驾车。打架过程中,傅某弟弟的一只脚还被打骨折了。
【原因分析】
春节期间严查酒驾不放松
2月1日至14日,义乌交警大队共查处了132名酒后驾车人员,6名醉驾人员。其中,春节长假期间(2月7日至13日)查处了醉驾人员2名,酒后开车人员25名。
据介绍,义乌交警大队将查处酒驾行动作为近段时间的中心工作,并且将查处行动常态化、正规化。佛堂交警中队副中队长周建进坦言,自己以前多次处理过因酒后开车引发的事故,听到过当事人家属悲痛欲绝的哭声,比任何人都清楚酒后驾车的危害,“交警们放弃休息时间开展查处行动,目的就是为了不想听到这样的哭声。”
义乌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今年春节期间义乌酒驾司机比以往明显少了很多,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义乌交警部门自始至终开展不间断的宣传活动,使“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理念深入人心;二是“醉驾入刑”对酒驾司机确实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三是驾驶人观念改变,自觉守法意识不断增强,从“不敢喝”、“偷偷喝”转为“不愿喝”、“不能喝”,主动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