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按“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证”原则,与江西省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工作。
在义乌及周边县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江西籍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在居住地就近的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2)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4)已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中,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不予受理的情形有5种:(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颁发证件行为的;(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5)因受试点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异地受理程序:符合条件的江西籍人员本人向公安窗口提出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补领的,还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公安窗口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核验基本信息一致后,由江西省受理平台采集申请人的相片和指纹信息,然后填写申请人联系电话、实际居住地址等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咨询电话:85570027 85570026 85578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