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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身份证获利300元,结果背上万元债务

发布时间: 2016-03-25 09:39:43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李庆 朱翔

  到义乌没找到工作,身上的钱又花得差不多了,贵州人但某听信一名陌生男子的谎言,将自己的身份证以300元的价格租给对方,结果背上1万多元的债务。3月22日,花完陌生男子给的租金后,但某在网吧偷了一只手机,不料还没脱手就被抓获,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3月22日清晨,一名在义乌北苑街道某网吧通宵上网的市民拨打110报警,称他晚上趴在电脑前睡着时放在桌上的一只手机不见了。接警后,义乌市公安局北苑巡防中队迅速赶到网吧察看监控录像,发现偷走手机的是一名在网吧上网的男子。男子姓但,贵州长顺人。

  当天上午,但某被义乌警方抓获归案。“我来义乌没找到工作,身份证还被人骗走消费了1万多元钱,已经好几天没吃饱饭了,看到电脑桌上有一只手机,就想偷来卖点钱填饱肚子……”但某说。

  据了解,3月初,一名在义乌打工的朋友打电话邀请但某到义乌一家印刷厂上班。跟家人商量后,3月中旬但某从老家来到义乌。可没想到的是,这名朋友突然去了福建,印刷厂也不缺人手,人生地不熟的他不知如何是好,为了省钱就在网吧通宵上网。

  3月14日,但某在网吧上网时,一名陌生男子主动上前搭讪。“你现在还没工作,买生活用品需要花钱,不如你把身份证给我用一次,我给你300元钱。”一番闲聊后,男子提出借用但某身份证。虽然但某心头有些疑惑,可感觉男子说的也有道理。想到自己身上确实没钱,就把身份证递了过去。

  两天后,但某在街上偶遇这名男子,便追要自己的身份证,不料对方说已经丢了。为了稳住但某,男子自称在中介公司上班,会帮他找到工作。因为没有手机,也不知道男子的联系号码,但某与对方分手后就失去了联系。

  3月21日,但某给家人打电话时发现自己被骗了———原来,那名男子拿着他的身份证到多家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3只手机。男子消失不见后,担保公司只能联系但某的家人,要求他们归还剩下的钱。

  3月22日凌晨,但某又在网吧过夜时,发现一名坐在角落里的男子把手机放在桌上睡着了,便动起歪念偷走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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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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