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6月2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陈俊林 郭方红)近日,市人民法院对杨某医保诈骗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杨某系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患尿毒症进行肾移植后,需长期服药并开展后续治疗。2011年,杨某通过伪造劳动合同、居住情况等资料,虚构身份骗取了湖南省长沙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在长沙市定点医药机构报销相关药品的费用后,又将药品倒卖牟利。从2013年起,杨某在我市以及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海南省海口市等地故伎重演重复参保,利用各地特殊门诊报销待遇重复开药、重复报销,并将所得药品用于出售牟利。经核查,杨某共计在各地骗取医保统筹基金超过30万元。
市医保处稽核人员表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一直是医保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前期开展的医保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中,我市通过后台比对和异地协查等方式,共排查了2000余人次非我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在户籍地的参保及待遇享受情况,当发现杨某等人骗保的蛛丝马迹后继续加大核查力度,最终确认杨某等人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